卓全峰盘算了一下。公猪太大,一头够全家吃两个月,但风险也大——大公猪凶猛,一枪打不死,反扑起来要命。母猪不能打,带崽的。小崽子太小,打了可惜。
他决定放弃这一群,继续往里走。
又翻了两道梁,天已经暗下来了。他在一处背风的石壁下找到个凹坑,清掉积雪,铺上干草和松枝,搭了个简易的棚子。这是今晚的窝。
他靠着石壁坐下,啃了一个烤土豆,喝了两口酒。酒不多,得省着喝。从怀里掏出二丫塞的那几张纸,就着最后一点天光,看乌嫩库的地图。
纸上画满了山形、河流、兽道。他一边看一边记,把关键的位置背下来。
天彻底黑了。长白山的夜,黑得像墨汁泼在天上,伸手不见五指。风在山谷里呼啸,像有无数头狼在嚎叫。树枝被雪压断的声音“咔嚓咔嚓”响,每隔一阵就有一声。
卓全峰把猎枪抱在怀里,枪口朝外,裹紧棉大衣,靠在石壁上。他不敢睡死,也不敢生火——火光会惊走猎物,烟味会传出去老远,万一有巡逻的护林员看见,还以为山火了。
他就这么迷糊着,半睡半醒,耳朵一直竖着,听周围的动静。
半夜,他被一阵“沙沙”声惊醒。
是踩雪的声音。
不是人,是人走路没这么轻。也不是大野兽,大野兽走路重。是狐狸,或者狍子,或者……
从声音的方向判断,离他不到五十步。
卓全峰慢慢坐起来,把猎枪端好,屏住呼吸。月光透过云层的缝隙洒下来,雪地上泛着淡淡的蓝光。
他看见了——是一只狍子,母的,独自一个,正低着头在雪地里找吃的。肚子不大,不是怀孕的,也不是带崽的。
可以打。
他慢慢举起枪,瞄准狍子的胸口。狍子很警觉,抬头朝他这个方向看了看。他没动,连呼吸都停了。
狍子看了几秒,低下头继续找吃的。
“砰!”
枪响划破夜空,在山谷里来回震荡。狍子应声倒地,后腿蹬了几下,不动了。
卓全峰端着枪走过去,蹲下来,合上狍子的眼。“对不住,吃了你活命。”
他掏出猎刀,借着月光开始处理猎物。剥皮、开膛、剔骨。狍子不大,四五十斤,是头年轻母狍子。皮子不算好,毛还没长全,但也能卖个几块钱。
干完活,天已经快亮了。他把肉和皮子装进背篓,背上,继续往深处走。
既然出来了,就多打几头。家里六张嘴等着呢。
又走了一天,他在一处山涧旁发现了新的踪迹——是鹿,而且是马鹿,大个的。
马鹿的蹄印比狍子大得多,深深陷进雪里,步幅大,走得快。从蹄印的间距看,是头成年公鹿,至少二百斤往上。
卓全峰兴奋起来。马鹿浑身是宝——肉能卖一块钱一斤,皮子能卖二三十,鹿茸更值钱,一对能卖一百多。要是打着一头公鹿,这一趟就值了。
他顺着蹄印追。马鹿走得不快,但很警觉,他追了足足半天,才远远看见那头鹿。
好家伙,真大!肩高足有四尺半,鹿角叉开,像两把树杈子,至少六叉。毛色棕褐,在雪地里格外显眼。
他端起枪,瞄准鹿的胸口。距离太远,八九十米,超出猎枪的有效射程。他往前摸了几十步,再瞄。
鹿突然抬头,朝他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卓全峰心里一紧,手指扣在扳机上。
鹿没跑,低下头继续吃草。
他松了口气,再往前摸了几步。距离够了,七十米左右,在他的射程内。
他端起枪,瞄准鹿的胸口,屏住呼吸,扣动扳机。
“砰!”
鹿应声倒地,但没死,挣扎着站起来,踉踉跄跄跑了。
“妈的!”卓全峰骂了一声,装弹,追。
鹿跑得不快,但带着伤,血滴在雪地上,红得刺眼。他顺着血迹追了半里地,在一处灌木丛里找到了它。
鹿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眼睛半睁半闭。卓全峰走过去,从腰间拔出猎刀,一刀捅进鹿的心脏。鹿抽搐了几下,不动了。
他蹲下来,大口喘气。这一通追,累得他浑身是汗,棉袄都湿透了。
处理好鹿,天已经快黑了。他把鹿肉和鹿皮装好,又小心翼翼地把鹿角锯下来——鹿茸已经骨化了,不能做药材,但鹿角本身也能卖钱,一对能卖二三十。
这一趟,够了。一头狍子,一头马鹿,加起来二百多斤肉,能卖二百来块。加上皮子、鹿角,能卖三百出头。够全家吃两个月的了。
他决定往回走。
走了一个时辰,天彻底黑了。他找了个避风的地方,准备过夜。
突然,他听见一种奇怪的声音——不是风声,不是树枝断裂声,是……有人在哭。
女人的哭声,很压抑,像是捂着嘴。
卓全峰端起枪,循着声音摸过去。走了大约五十步,他看见一个人蜷缩在一棵大树下,身上穿着棉袄,头上围着围巾,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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