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燕的反击如期而至。
飞燕集团向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经贸委,同时递交了一份材料。
指控新声电子“利用专利壁垒实施市场垄断”,在VCD技术领域“设置不合理的技术门槛”,“以专利为武器打压国有企业,扰乱市场秩序”。
材料里特意列了一组数字:万鹰VCD售价4999元,飞燕VCD售价2999元,差价两千元。
新声电子利用专利垄断攫取暴利,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还加上了一条,新声电子拒绝向飞燕集团授权VCD技术,属于“技术封锁”,违背了“社会主义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
这份材料一递上去,飞燕那边立刻把消息放给了媒体。
一时间,飞燕从一个被指控侵权的被告,摇身一变成了“反垄断斗士”。
徐有财拿着一摞报纸推开陈旭东办公室的门,把报纸往桌上一搁,苦笑道:
“旭东,你看,顾长风这老小子换套路了。”
“不跟咱们打专利了,改打垄断牌。”
“这招狠,咱们要是接不住,舆论可就翻过来了。”
陈旭东把报纸从头到尾翻了一遍,表情没什么变化。
他抬起头,对徐有财说:“二叔,把仙科电子跟咱们签的技术授权合同找出来。”
徐有财愣了一下,随即眼睛一亮:“你要拿仙科电子说事?”
“他不是说我们搞技术封锁吗?仙科电子就是最好的反证。仙科电子是国企,我们早在舆论爆发前,就把VCD技术授权给仙科电子了。技术封锁,怎么还给了国企授权?”
徐有财点点头,转身出去安排了。
次日下午,新声电子在鹏城召开新闻发布会。
周强站在讲台上,没有慷慨激昂,没有义愤填膺,只是把新声电子与仙科电子签署的技术授权合同原件,放在了投影仪上。
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新声电子将VCD数字影音播放技术,授权给仙科电子使用,授权范围涵盖生产、销售及后续技术升级。
签约时间是两个月前。
事实胜于雄辩,这一招反击,干净利落。
飞燕指控垄断的核心论点是“技术封锁”,新声电子直接把授权合同拍出来,封锁了吗?
两个月前,就授权给仙科电子了。
拒绝授权了吗?
一个不敢接授权谈判的侵权者,有什么脸面说自己被“技术封锁”?
飞燕那边刚炒热的“反垄断”议题,还没来得及发酵就被打哑了。
就在两边新一轮舆论战,打得难分难解的时候,京城发生了一件两边都不知道的事。
一份内参材料悄无声息地递到了上层领导的办公桌上。
这份内参,由鹏城仙科电子董事长赵光明署名提交,标题很简短:《关于新声电子诉飞燕集团专利侵权一案的调研报告及政策建议》。
赵光明在报告里没有站队任何一方,只是把事实和数据一一列明。
每一份材料都经过公证,每一项数据都有出处。
在报告的结尾,赵光明写了一段话,用的是老科学家特有的那种不加修饰的措辞:
“专利法颁布施行已有九年。”
“如果企业可以绕过法律、通过模仿照搬他人的技术成果来获取市场优势,且这种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制裁,那么法律的意义何在?”
“企业的研发动力何在?”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依法保护创新。”
“我以一名老科技工作者的名义,恳请有关部门对此案给予高度重视,让法律在实践中真正发挥效力。”
与此同时,一个消息在媒体圈子里悄然传开。
京城方面打招呼了,两家企业的专利纠纷,暂时不要过多炒作,等官方有明确说法再说。
这个信号很微妙。
上面既没有否定新声电子的专利主张,也没有为飞燕的侵权行为开脱。
只是在给时间,给更高层级做判断的时间。
国家科委、经贸委和法制局的相关人员,开始在会议上讨论这个案子,虽然没有对外公开,但消息还是通过一些渠道传到了外面。
讨论的焦点逐渐从“新声和飞燕谁对谁错”,上升到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如何落地”的层面。
一方认为:飞燕虽然是国企,但侵权事实清楚,应该依法处理,否则专利法就成了空文;
另一方则认为:飞燕是重点国企,七千多工人,直接判侵权影响太大,最好协商解决,让新声电子给飞燕技术授权,两家化干戈为玉帛。
上面还在讨论的时候,压力已经悄悄传到了鹏城和咸城。
徐有财是最先接到电话的人。
那天傍晚,徐有财刚回到住处,大哥大就响了。
电话那头是个上了年纪的声音,普通话里带着江东口音,一开口就报了自己的身份,国家某部委的离休干部,在江东省工作过十几年。
徐有财听到那个名字的时候愣了一下,他现在虽然也算个人物,但和电话里的这位一比,依旧是个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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