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我只能自作自受!
我向厂里请了假,坐班车回到村里。
我把事情经过隐去不便为人道的部分,原原本本的跟父母说了一遍。
出乎我的预料,父母竟然笑得合不拢嘴,非常欣慰地说:“我儿子终于要成家立业了。”
我说又买房子又给彩礼,这也承受不起。
父亲斩钉截铁地说:“不多,人家养了那么多年的一个黄花大姑娘,买房要彩礼都是应该的。就放在咱们村里,这些也不算最多的。何况还是县城。”
我用一种素未相识的目光盯着父亲,不禁问道:“爸,你不是也喝多了吧?”
父亲用布满老茧的手拍了我一巴掌,笑呵呵地说:“你爸可不像你,喝点马尿就什么都敢胡咧咧。”
我叹了口气,都是因为我的不争气,让辛劳一辈子的二老不得不签下这城下之盟。
至于他们上哪去凑这笔数额不小的钱,我当时可能真得没关心过。
唐晓梅说我父母是最质朴的农民,最通情达理的父母。她还说就以我当时的表现,如果让她碰上,她连看都不会多看我一眼。
我心情复杂的引用了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的一句名言“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
唐晓梅鄙夷的说那不是哲学,那是诡辩。
得到父母的庄重承诺,我回到厂子后就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张芳芳。
一整天,她都在愉快中度过,看到谁都带着笑容打招呼,仿佛她已经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半个月后,父亲和母亲来到县城,登门拜访了张芳芳父母。
双方家长约定,1999年9月12日那个周日为我和张芳芳举行婚礼。
然后父亲从破旧的挎包里掏出了十多捆钞票,总共是六万元。
看着还有十元面值的钞票,我知道这一定是东挪西借凑齐的数额。
我不禁心里一阵发酸。
张芳芳的母亲不太满意,认为除掉三万元彩礼,剩下的三万元只能买一个不到40平方的楼房,实在是太小了。
这回是张芳芳主动站出来,和她母亲理论了几句,核心内容是关宏军一定会有出息,将来条件好了再换大点的房子。
我不知道她当时真是对我充满了信心,还是她怕事情谈崩可能要拖着大肚子嫁不出去。
总之当时我是非常感激她。
会谈在不算太友好的气氛中结束,但取得了预期成果,我和张芳芳终于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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