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廷宴:鸵鸟避祸的“糊涂官”
年近七十的陕西巡抚胡廷宴,只想熬到退休,面对乱局奉行的则是“鸵鸟政策”。
天启末年王二起义初起时,因朝廷清洗阉党,地方官怕被追责,无人敢上报。
胡廷宴更是变本加厉——每当州县官骑着快马赶来报“盗贼作乱”,胡廷宴的第一反应不是问情况,而是让人把报信的人拉下去打板子。
他常挂在嘴边的话是:“此饥氓也,掠至明春后自定耳”。
这些不过是饿极了的百姓,等明年开春有了收成,自然就老实了。
他甚至下了一道命令:“各府县不得妄报‘盗情’,违者革职”。
有一次,延安府同知亲自来西安府报信,说高迎祥(当时刚在安塞起事)带着几百人抢了庆阳府的粮坊,请求胡廷宴派兵支援。
胡廷宴坐在太师椅上,喝着茶,慢悠悠地说:“高迎祥?不过是个刁民,派几个衙役去抓了就是,何必大惊小怪?”
同知急得直跺脚:“大人,衙役根本打不过他们!”
胡廷宴却不耐烦地挥手:“退下!再敢谎报,小心你的乌纱帽!”
胡廷宴的“鸵鸟政策”,让陕西的乱局彻底失控。
州县怕追责不敢上报,只能眼睁睁看着义军壮大;
饥民见官府不管纷纷投义军;
至崇祯元年年底,陕西义军已超十万,明王朝的危机彻底爆发。
崇祯元年的陕西大旱,在三位封疆大吏的应对失策中,早已埋下明王朝覆灭的伏笔。
史永安的“无策”,暴露了中央对地方的失控;
岳和声的“推诿”,折射出晚明官场的腐败怯懦;
胡廷宴的“避祸”,则是统治阶层麻木不仁的缩影。
那些被逼成“反贼”的饥民与边军,本是明朝“赤子”。
正如兵科给事中马思理所言:“秦晋之盗皆吾赤子,请先用抚,而抚不可以空言为也”。
若朝廷早赈灾、早发饷,这些人何至于拿起刀枪?
回望崇祯元年的陕北,龟裂的土地上,饿死的不仅是百姓,还有明王朝最后的生机。
可惜,三位封疆大吏,没一个抓住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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