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与山回答得也异常干脆,没有任何粉饰,“没有。他还没有答应我。”
“他还没有答应我”,这短短的几个字,炸得沈文琅几乎是下意识地扶住了冰凉的栏杆,才稳住了瞬间有些失衡的身体。
没有答应?高途没有答应郑与山?
不是那天在办公室里,亲口对他说,要和郑与山好好地开始他的新生活吗?说得那么决绝,那么清晰,仿佛一切都已尘埃落定。
搞了半天,那所谓的“新生活”,还仅仅只是他高途脑子里的一个“待开始”,根本不是现实生活里的“已完成”?
他还以为……还以为……
一时,各种滋味掺杂瞬间涌上沈文琅的心头。
“啧,”盛少游发出了毫不掩饰的咂舌声,语气里的嘲讽几乎要溢出来,“这大半夜的,又接狗又偷长颈鹿,都惯成这样了,鞍前马后的,高途居然还没答应你?承认吧,你这就是失败。”
“那也比你把高途的名字,列在你那长长一串莺莺燕燕的名单后面要强。”郑与山的声音冷了些,懒得多余争辩,回敬得却毫不客气。
“他从来都是一个人在一个单子上,你少在这里污蔑我。”盛少游立刻反驳,语气带着少有的认真。
“说得好像我不是把他单独放在一个名单上似的。”郑与山冷哼一声。
两人你来我往,互不相让。地上卧着的王子似乎被这拌嘴吵到,不耐烦地从鼻子里哼哼了两声,在寂静的深夜里格外清晰。两人一时都闭上了嘴。
过了一会儿,花咏独自一人从客房方向走了回来,“高途抱着那个长颈鹿,睡着了。”
“那怎么办?给他抬走?”盛少游说。
花咏没好气地回答,“你去抬抬看?你知道那是多大一个长颈鹿吗?比他人都高都大,那完全就是个懒人沙发!”
一直隐在二楼阴影处的沈文琅,听到这里,终于忍不住,笑了。
那个长颈鹿!那是某次和高途一起出差时看到的,店里卖的是小巧可爱的公仔,唯独这个,是放大了数倍用来揽客的展示品。当时高途没说话,但目光在那上面流连了好几次。后来,沈文琅布置这间客房时,鬼使神差地,就找人把那个最大的、毛茸茸的长颈鹿买了回来,安置在这里,刚好可以让人窝在它的背上休息看书。高途从未明确表示过喜欢,没想到,喝醉了,还组团半夜来想偷走。
楼下三人似乎陷入了僵局,正低声讨论着是强行把高途叫醒,还是就让他睡在这里。
“嘶——”
一声电流,客厅的主灯骤然亮起,柔和却足以照亮每一个角落的光线倾泻而下,将玄关和客厅区域照得恍如白昼。
三人俱是一惊,猛地抬头。
只见沈文琅穿着睡衣,好整以暇地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正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脸上带着一种似笑非笑,让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沈文琅缓步下楼,脚步声在寂静的夜里清晰可闻,目光一一扫过僵在原地的三人,最后落在玄关地毯上那只同样抬起头的白狗身上。
他语气平稳,“凌晨三点,几位总裁不在自己家好好睡觉,是约好了来我家……开江沪总裁论坛现场会?”
他的话音落下,客厅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几秒钟后,才爆发出几声混杂着惊愕、尴尬和懊恼的低呼。
“花咏!你不是信誓旦旦说他还在欧洲出差吗!”
“文琅?你……你这是……打哪儿冒出来的啊?”
“沈总,你不厚道啊,在楼上看我们摸黑作业多久了?”
沈文琅没有立刻回答,他走到客厅中央,目光掠过表情各异的三人,最终投向那扇虚掩着的客房房门。
仿佛能穿透门板,看到那个抱着巨型长颈鹿对外面这场相聚毫无所知已然酣然入睡的人。
夜,还很长。
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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