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之和先开口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个习俗,就是办丧事的时候,做儿女的最先考虑的不是让死者“入土为安”,而是因为要选一块风水宝地,就把父母的棺材放好几年都不埋,有的甚至拖两代三代的,大家还都这么干。搞得寺庙里堆的棺材像山一样,野外也到处都是临时放的棺材。而且一开始有能力选风水时拖着,后来没能力了,想简单埋了都做不到,最后死者根本没法入土。要是死者泉下有知,怎么能闭眼呢?
再说那些懂风水的,他们自己也有父母,要是真有好地方,为啥不留给自己用?要是选个好地就能发达,那这些懂风水的,有几个真发达了?现在拿着父母没入土的骸骨,耽误这么久,就为了求自己将来不一定能得到的富贵,做儿女的心里能安吗?这都是没明白“人杰地灵”的意思才这样的。像伏羲、文王、孔子的陵墓,长的蓍草用来占卜特别灵,别的地方就算有,质量差占卜也没用,这就能看出“人杰地灵”——是因为人杰出,地方才灵。
现在人选坟地,无非是想让子孙兴旺、怕他们将来衰败。但看历史上,陈氏兴旺有“凤鸣”的占卜,李氏兴起有“同复”的卦象,这是气数决定的,还是坟地导致的?占卜都有预兆,可见坟地好坏根本没啥用。天下事,不是大善不能转祸为福,不是大恶也不能转福为祸,《易经》里“积善余庆、积恶余殃”说得很明白。想靠坟地改变命运,根本就是“缘木求鱼”。与其花钱选坟地,不如照着《易经》说的,多给父母积德行善,这比靠坟地靠谱多了。
我觉得办丧事,没钱的就赶紧办,千万别拖;有钱的就选个高地方,避免水淹,这就是好地。这样死者才能安心,儿女也能问心无愧。这是我的浅见,不知道你们觉得对不对?
唐、多两人正要回应,吴之祥又说:我听说你们那儿,生了孩子有三朝、满月、百日、周岁的说法。富贵人家到时候不是摆宴席就是演戏,还杀好多猪羊鸡鸭。上天有好生之德,既然赐给人孩子,人却不体谅这种好生的意思,反而因为孩子杀这么多生灵。上天赐一个生灵,人却伤了无数生灵,那上天还何必再赐孩子呢?
父母有了孩子,都去庙里烧香许愿,希望孩子将来无灾无病、长寿有福。但为了这些无关紧要的事,就杀这么多生灵、花这么多钱,这是在给孩子造孽,到时忏悔都来不及,还指望啥长寿?往往穷人家的孩子活得长,富贵家的孩子反而容易早夭,虽说不全是这个原因,但也该引以为戒。
做父母的,要是把给孩子办宴席的钱,用来周济穷人、买生灵放生,都不用去求福,福自然会来。
还有,我听说你们那儿有把孩子送到寺庙当僧尼的,还管他们叫“舍身”,说这样能得到神佛保佑,生病能好、短命能变长。这都是僧尼骗人家的话,可老百姓还真就当真了,搞得世间僧尼越来越多。这事儿虽说没什么大害,但僧尼多了,就会导致世间阴阳失衡,还会生出不少淫乱的事。
我觉得,要是有老百姓想把孩子送进寺庙,当地长辈就该劝他们:“寿命是上天注定的”“没有后代是大不孝”。时间长了没人“舍身”,这风气自然就没了。世间僧尼少了,阴阳就能平衡,还能保住不少女子的贞洁。那些好色的僧尼,这辈子奸淫的可不止一个妇女。我的想法对不对,也请你们指教。
吴之和接着说:“我听说你们那儿有打官司的说法。我读古书时,对‘讼’字的意思大概了解一点,但我们这儿从来没有这种事,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产生的。仔细打听你们那儿打官司的原因,才知道缘由不少:有的是因为拌嘴闹矛盾,一点事都不能忍;有的是因为算计财产,最后吵起来。就因为一时赌气,最后告到官府去。一旦打起官司,双方就互相控告个没完。
一开始,双方都挖空心思、耍弄笔墨,不光随便编瞎话,还把毫无关系的事硬扯进来,只求能让官府重视,根本不管会不会丧尽天良。官司打起来后,就算要花很多钱,也一点不心疼;整天在公堂上跪着,也不顾及自己的脸面。
就算官司侥幸了结,花了无数钱财,弄得人焦头烂额,已经够难受了;要是运气不好,中间又出什么岔子,官司拖上很久,那时就算想凑合了结,也由不得自己了。家境因此变衰,事业也因此荒废。这都是因为不能容忍,才弄得身不由己,就算后来醒悟了,也来不及了。
更奇怪的是,还有一种挑唆人打官司的人,他们哄骗那些老实人,勾引他们去打官司。这些人捕风捉影、耍手段设圈套,要么诬告好人,要么随便牵连无辜的人。把人引上打官司的路后,自己就在暗地里分好处;要是事情败露了,他们就溜之大吉。老百姓不懂事,常常被他们骗,没有不遭殃的。这固然是挑唆打官司的人造孽太多,但也是那些被挑唆的人自己贪心,才会落得这样的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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