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监十六年(公元517年,丁酉年)
春天正月辛未日,梁武帝到南郊祭祀。
北魏大乘教残余的贼寇又聚集起来,突然攻入瀛州,瀛州刺史宇文福的儿子、员外散骑侍郎宇文延率领奴仆和门客抵抗。贼寇放火烧了斋阁,宇文延冲过火海,把宇文福抱到外面,自己肌肤头发都烧焦了,他又带领众人苦战,贼寇这才四散逃走,宇文延追击讨伐,平定了贼乱。
甲戌日,北魏大赦天下。
北魏一开始,民间都不用钱,高祖太和十九年,才开始铸造太和五铢钱,派铸钱工匠到各地去鼓风铸造。百姓如果想铸钱,允许到官府的铸炉去,铜必须提炼纯净,不能混杂其他东西。世宗永平三年,又铸造五铢钱,禁止天下使用不符合标准样式的钱。然而后来洛阳以及各个州镇所用的钱各不相同,导致商业贸易无法正常进行。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奏说:“不能使用的钱,法律有明确规定,指的是鸡眼钱、环凿钱,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禁令。我看河西各州现在通行的钱都不在禁令限制之内,过去却加以严格禁止,我实在感到疑惑。而且河北地区既没有新钱,又禁止使用旧钱,只能用单丝的绢、稀疏的布,这些布绢幅面狭窄、尺寸不足,不符合常规样式,把整匹布撕开成尺来交换物品,以满足生活所需,这白白耗费了纺织的劳力,却不能让百姓免于饥寒之苦,这恐怕不符合拯救抚恤饥寒交迫之人、养育百姓的本意啊。钱的作用,是成串相连,不需要借助度量,公平简单,对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我认为是非常合适的。恳请下令各个州镇,无论是太和五铢钱、新铸的五铢钱,还是自古以来民间方便使用的各种旧钱,只要完整无缺,即便大小有所不同,都可以通行,价格高低的差异,按照当地的价格为准。这样或许能让货物在全国流通,公私都不会出现堵塞。至于鸡眼钱、环凿钱,以及私自盗铸、把大钱毁掉改铸小钱、制造新奇伪币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法律治罪。”皇帝下诏同意了。但河北地区缺钱,百姓仍然用物品进行交易,钱没有进入市场流通。
北魏很多人冒领军功,尚书左丞卢同查阅吏部记录军功的文书,加以核查,发现冒取官阶的有三百多人,于是上奏说:“请求把吏部、中兵二局记录军功的簿册集中起来,对照上奏的文案,重新抄写两份,一份交给吏部,一份留在中兵局。另外,在军中杀敌立功,够得上晋升一阶以上的,就令行台军司发给凭证,从中间撕开,一半交给立功的人,一半送到门下省,以防止弄虚作假。”太后听从了他的建议。卢同是卢玄的族孙。
中尉元匡上奏,请求调取景明元年以来,朝廷内外官员考核的簿册、吏部任命官员的文书、中兵局记录军功的文案,以及各种功过记录,想要以此来核查冒取官阶、盗窃官职的人,太后答应了。尚书令任城王元澄上表认为:“法律忌讳繁杂苛刻,治理国家贵在清正简约。御史的职责,是根据传闻进行纠察,如果听说有冒取军功、妄求官阶的,只应该调取其中一份簿册,研究核查虚实,按照法律进行惩处。哪有把一个部门的文案都调出来,追查二十多年的事情,像这样追究过错,谁能承受得了罪责!这实在是圣明的朝廷应该慎重对待的。”太后于是停止了元匡的行动。又因为元匡提的建议大多不被采纳,担心他辞官,想安抚他,就加封他为镇东将军。二月丁未日,封元匡为东平王。
三月丙子日,梁武帝下令织官,织的文锦不能有仙人、鸟兽的形状,因为裁剪这些图案,有违仁爱宽恕之道。
丁亥日,北魏广平文穆王元怀去世。
夏天四月戊申日,北魏任命中书监胡国珍为司徒。
梁武帝下诏,认为宗庙祭祀用牲畜,对阴间的神灵有妨碍,应该都用面来制作祭祀用品。这一下朝廷和民间都议论纷纷,大家觉得宗庙祭祀不用牲畜,就等于不再进行血食祭祀了,梁武帝最终没有听从众人意见。朝廷大臣们于是商议用大的干肉代替祭祀用的牛。
秋天八月丁未日,北魏下诏让太师高阳王元雍进入门下省,参与决策尚书省上奏的事务。
冬天十月,梁武帝下诏,因为宗庙祭祀仍然用干肉,要再次商议替代之物,于是用大饼代替大干肉,其余的祭祀用品都改用蔬菜水果。又修建至敬殿、景阳台,设置七庙的牌位,每月两次供奉洁净的食物。
乙卯日,北魏下诏:平城的士人百姓没有南迁的,都允许他们留下来定居,作为永久产业。
十一月甲子日,巴州刺史牟汉宠反叛,投降北魏。
十二月,柔然伏跋可汗派俟近尉比建等人到北魏求和,使用对等国家的礼仪。
这一年,梁朝任命右卫将军冯道根为豫州刺史。冯道根为人忠厚老实,不善言辞,行军时能约束士兵;各位将领争功的时候,只有冯道根默默不语。他治理政务清正简约,官吏和百姓都很爱戴他。梁武帝曾经感叹说:“冯道根在的地方,能让朝廷都想不起来还有个豫州。”北魏尚书崔亮上奏请求在王屋等山开采铜矿铸造钱币,皇帝同意了。从这以后,很多百姓私自铸钱,钱变得越来越薄、越来越小,使用起来也越来越不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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