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晚歌来京都的第二年,也就是六岁那年,当时正值初春下第一场雨的时候,天气冷得很。她当时酒瘾犯了,自己一个人偷偷的到酒窖里偷酒喝,结果没想到自己这具身体酒量如此浅,一杯就倒,直接在酒窖里睡了一觉,等到醒来出了门,凉风一吹,当场病倒。
这是她两世以来生的最狠的一场病,直接在床上躺了七天,把顾宁城对她偷喝酒的愤怒都给躺没了!
真是作死!顾晚歌在高烧的水深火热间回忆起这些早已淡忘的往事,自嘲的想道。
她那时虽然身体幼龄,但其实并不把自己当小孩子来用,除了惹事摇人的时候装嫩外,其他大半时间都很狂妄,只顾自己快活,哪会管其他事情?
温暖的掌心从她的额头抚至脸庞,顾晚歌感觉自己额角被人轻亲了亲,然后那人摸了摸她的头发,就动作轻缓地离开了。
不用睁眼,她就知道是谁——亲娘李氏。
也只有她会这样不眠不休的照顾她,连熬药这样的小事也不曾假他人之手过。
屋子里安静的只有自己略重的呼吸声,顾晚歌不知过了多久,正昏昏欲睡间,却隐约感到有个人站到了自己的床前。那人在床边站了许久,才缓缓的凑近她,然后一只微凉的小手便覆在了她的额头上。
她听到那人小小的叹了口气,然后收回手给她掖被角,还贴在她的耳边嘟嘟囔囔的说些小话。顾晚歌仔细分辨的听了一会儿,发觉全是些没营养的日常琐事。
好聒噪,这小孩谁啊?
正想着,那小孩就开口喊了她的小名:“阿七,你什么时候病好?我好想你。”
顾晚歌一下子就清楚了他的身份——顾锦朝!
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就睁开了眼睛,侧头朝那个说完那句话后就沉默下去的小孩看去。
嗯,果然是顾锦朝!
入目的是一张稚嫩的脸颊,虽然年幼,却已经生得十分美丽,还没长开便可以用惊为天人来形容的美貌,这就是顾晚歌为什么会对他印象深刻的原因。
似乎没想到顾晚歌会突然醒来,顾锦朝愣了一下,就喜上眉梢的扑下来抱住了她:“阿七!!”
顾晚歌给他压的一哽:“起来!”
男孩美貌的小脸儿贴着她蹭了蹭,显然没听清楚:“什么?”
顾晚歌:“……”分开的时间太长,她都忘记了,原来顾锦朝从一开始就是这么粘人的吗?
顾锦朝并不是她的亲哥哥,当然,也不可能是她那位钟情专一的爹顾宁城的私生子,她的这位哥哥事实上跟她完全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
他是被捡来的,还是被顾晚歌本人亲自从大街上捡回家的。
被捡时顾晚歌才四岁,顾锦朝那时还是个天天挨同行揍的可怜小乞丐。
那天的天气风和日丽,因为李氏有事,所以顾晚歌由祖母陈氏带着去买米。顾晚歌那性子,怎么可能会安安分分的站在一旁听人讨价还价的买东西,祖母一不留神,她就自己跑出去玩,然后就正好撞见了被一群小乞丐欺负的顾锦朝。
说实话,那时的顾锦朝脏烂兮兮的像个泥包,顾晚歌救他纯属是眼光毒辣看出来他是个漂亮苗子。她那时跟集市上无主的野狗已经建立了小半年的‘友情’,关系十分亲厚,这些欺软怕硬的畜生和她天生玩得来,不过半个馒头,就能听话的受她指使去咬人。
那些欺负人的乞丐们在一片犬吠中被吓得尖叫四逃,只余下那个被揍的小可怜在野狗的包围圈里瑟瑟发抖,已经被吓懵了的不敢动弹,他哭起来更狼狈了。
顾晚歌一掌拍开一条野狗,从之间挤了进去,蹲下身去看那个被打的伤痕累累的男孩,她倒是不嫌脏,直接就伸手摸了摸男孩泥糊的五官,确定了自己没看走眼,这确实是个漂亮苗子。
她救人只是因为人好看,在顾晚歌这里,漂亮天生就可以受到优待。不过她倒是没那么好心,做出随随便便就收留人的事情来,作出这个决定的是祖母,因为顾锦朝那时太瘦弱了,年岁瞧着跟顾晚歌差不了多少,伤成这样,不管他绝对捱不过几天小命就没了。
这世道没什么好心人,但顾晚歌的祖母不幸是一个,所以顾锦朝被带回家了。
出去一趟回到家就多出了个孩子,李氏当然不赞同,她们家从状况艰难支撑到现在,日子好不容易过得好一点,突然收留个半死不活的乞丐算是怎么回事?
但是这孩子看着实在是可怜,更重要的是,祖母说:“这孩子其实是歌儿救下的,也算是跟她有缘,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也算是给歌儿积个福分。”
这话对李氏有致命的戳中点,她默不作声的同意了下来,只是脸色不大好看。
李氏原本只是打算救济一下这个小乞丐,等他好了就让他离开的,结果等小乞丐的伤好了,她这个想法早就抛到三里地去了。
无他,这小乞丐伤好了之后是真他娘的好看!好看!没法形容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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