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这个环境下,远处朝鲜人的吵闹声始终没有停息的时间,他自知这是那些棒子进城了,待在这里就是等死,低头看了一下,上身只有一件夹袄,他是靠着一起战斗了几个月的战友的死而悲愤的火气,还有那么一点酒气,才勉强支撑起来,现在杀了人,反而清醒一些。
蹲在原地等了一会,他告诉自己必须振作,真等杀完人,才会后怕,不过,好在几个月之前的各种训练,虽然把他变成符合后世标准的职业军人,但比起之前的他,已经性子改变了许多,已然坚忍而果敢的多了。
世界范围内,有一个铁律,越是性格沉稳,豪爽内敛的人群,当了兵后,战斗力越是强大,无论是不苟言笑的罗马军人,还是少言寡语的大汉良家子,都是我不说话,一出声就要出事的架势。
孔大中看了看眼前的事情,思索一下,赶忙将这人扶起后,想要移动到僻静处藏起来,毕竟一旦被发现了,他可就要死无葬身之地了,一弯腰,就发现自己全身都是薄薄的汗,只怕再这么下去,就要被冻死,看了看脚下,把心一横,就将眼前这个朝鲜人披挂着的大褂扒下来。
这个朝鲜人戴了个毛皮围脖,狗皮帽子,喷出的鲜血,全都洒在了围脖上面,其他的衣服倒还干净,孔大中颤颤抖抖的将大褂套上,狗皮帽子戴上后,将这尸首抬起,找了个柴堆里盖住,然后,回到了刚刚这人被他捅死的地方。
那地上的鲜血倒也容易处理,大冬天的,从旁边挖出土来盖住,虽然土冻得很硬,但也算是有效的多。
之后,这恐怕是唯一的选择了,他低头看了看那个朝鲜人之前捧着的,却是原本属于他们的毛皮,那路过的朝鲜商人送的孝敬,当时想的是,不拿白不拿,但现在才知道,他们早就不怀好心,早就打着抢回去的主意了。
想到牺牲的弟兄,已然一无所有的孔大中的眼神中,逐渐有了一点光辉。
人的力量,不但可以从愤怒中获得,也可以从轻易中获得,孔大中拿起那些毛皮,用帽子遮住脸,就这么大着胆子出去了。
怕什么,老子已经杀过人了,已经回本了,现在再杀一个,就是赚的,不对,还有队长的份儿呢,他要杀十七个人,才能够本!
不对,高丽棒子的命,怎么能一个换我们一个,要杀一百七十个,才能抵偿。
孔大中小心翼翼的走出去,看着混乱而嘈杂的人群,此时灯光昏暗,而不少人正在把府中的东西搬运出来,无论是那些储备的粮食,兵器,还有之前的人带不走的家具,都成了他们的战利品,孔大中甚至还看到,一个商人打扮的人,招呼他们将东西送到他的车上。
为了不引人注目,暴露自己不懂朝鲜话的弱点,孔大中也随大流,将那些毛皮交给了他,而那商人在那叽里咕噜嘀咕一会,就将一小块银子交了给他。
意思自然是,用这些钱,买了这块皮子。
这上面,好像是有着弟兄们的鲜血,孔大中缓缓握紧双手,他不敢看这商人,害怕被看出上面破绽,低头走人,好在这次行动,出关者多的是庸庸碌碌的农民,也就没人在意这些了。
孔大中什么也没做,但那轻轻的一眼,已经将这个兴高采烈的收购各种东西的商人看在眼里。
所有的朝鲜人都该死。
孔大中心中想着这样的话语,慢慢的走开了。
出城,必须出城,他虽然不懂别的,但到底是在城市里待过,也多少知道一些,自己要管理的义州城城池布置,穿街走巷,从无人注意的地方朝城外而去。
我们之前说过,朝鲜的军政能力,很悲哀,相当悲哀,而豪格虽然也曾经在朝鲜大杀四方,完全是靠的父兄的领导,其本人的统御力实在感人,好在他又不是朝鲜人,而那朝鲜王显然不觉得手下乱一些有什么不好,在他看来,依靠篡位登上王位,就要时刻小心背后的暗箭,将整个朝鲜可战之兵,所有可以征发的男丁全都征发出去,自己在队伍里掌控一切,平均每万人,有几百自己最信任的手下,掌握的部队,那些人才是手持精锐武器,真正的战兵。、
但是,你跟他说,城里城外太乱了,是不是找个人抓总管一下的话,他可能会第一时间拍拍你的肩膀,说你真是聪明能干,是个对得起他发的薪水的员工。
然后就让人把你推出去砍头了。
笑话,要的就是互不统属,这样才好控制啊,整合起来,万一咬到我怎么办。
托福,孔大中有惊无险的混出城的时候,天色已经蒙蒙亮,他发现,朝北朝西各有队伍在前进,而前进的方向之一,好像就是沈阳……
那些人不像是军人,甚至很多人都没有武器,手里握着一根稍微削尖了的木棍,就当做武器,或者说拐杖,在这个天气下,朝前赶路。
好像不得不如此了,他低着头,也开始加入了行走的队伍。
路途看似漫长,其实不过百里之外,都是苦出身,很容易行走到位,孔大中唯恐被人发觉,于是刻意低调,随大流着走路,此时北风凛冽,几乎无人有兴趣做更多的活动,也就是这么走路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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