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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双c,阅读前请试读以下简介!!!!不喜勿进!!!!恶意评分会降低幸运值哦!!) 「矜贵傲慢、严肃沉稳、天龙人总裁」周从谨vs「清冷倔强、看透世事、普通阶级书香美人」沈宜 沈宜从来都十分清楚,如周从谨这种人,是普通阶级无法奢望的存在。 多少下位者试图向上攀升,又有多少上位者愿意屈高就下? 长久的俯视终究会滋生傲慢,天生的上位从来罔顾脚下众生。 她原以为周从谨是特别的。他矜贵有教养,疏离却谦和...... 沈宜以为,即使两人之间算不上情侣,也能称作一声朋友。 可当她带着生命仅存三个月的父亲和他相见,包厢外,只听得他对周围朋友冷淡沉声:“陶辛辛能找廉价的男人,我为什么不能找廉价的女人?” 父亲直到临终前,依旧颓丧与费解,为何自己视作骄傲的女儿,在周从谨嘴里却成了“廉价女”? 沈宜觉得,周从谨和其他上层阶级终究还是一类人。只是他比他们会藏,他的傲慢渗在骨子里,却用教养伪装起来。他比他们会装,比他们......虚伪! (注:男主周从谨,不会换男主。周从谨骨子里的优越感、傲慢是本书批判的核心点,如换男主,那么一切批判将毫无意义。介意者误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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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馨玉前脚刚和相亲结婚大半年的丈夫提出离婚,后脚发生车祸,来到了缺衣少食物资匮乏的年代,没多久她发现,还没来得及成为她前夫的丈夫也来到了这个年代…
最新:第716章 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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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七穿到了一本年代小说里,她全家都是极品,且吸血女主一家,因为得罪了女主一家,他们全家都死了! 林七七总结了经验,小说里她全家死绝,就是因为变态,但不够完全变态! 走女主的路,让女主无路可走。 空间?拿来吧你! 女主光环?她就是女主成功路上的绊脚石! 女主喜欢,却追不到的男人,她……她抢! 偶遇,示好……嘿,她钓上就跑! 林七七玩着,玩着,就发现自己玩脱了,跑不掉了! 周远山单膝跪地,“七七,你就是我一生的荣耀,我的军功章,也有你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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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清欢预感要穿越,没想到一觉醒来穿越到七零年代, 爹不疼娘不爱,她是一颗小白菜; 大姐顶替她的工作,偷偷给她报名下乡,不好意思直接卖了反手将家中姐弟三人一起送大西北; 又考上一个工作?难不成自己是天选之女?卖钱卖钱!置办物资搬空全家去下乡。 火车上才明白,原来是穿书,还是一个不配有姓名的炮灰! 沈清欢当场就问候了贼老天,好歹自己也是个现代精英,穿越一场居然手握如此剧本! 旁边是女主,对面是男主,斜对面是未来军界大佬,确认过眼神,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人! 成炮灰那是不可能的! 只是后来的后来,军界大佬怎么天天粘着自己非要娶自己? 什么?女主重生了?女配重生了?炮灰还重生了?这年头重生是大白菜吗? 什么?女主女配女炮灰全部盯上我家的冰块脸? 嘿嘿,不好意思领证了,破坏军婚可是犯法的哦! 结婚后才彻底的明白,陆先生真的是人间理想!!! 爆宠的一生是真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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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可欣是二流豪门白家的千金,可有朝一日真千金却找上门了。 白可欣:WTF?!真假千金还能发生在她身上! 被白家赶出家门之后,却告诉她,她的亲生父亲是Y洲的首富?! 爸爸妈妈把她当成了宝宝,五个哥哥把她当成团宠。 家里还有个养女姐姐? 改名沈娅宁之后,难道是要在家里上演鸠占鹊巢,白莲花那一套吗? 可是她发现,养女姐姐好像不一样,对她很崇拜? 那怎么办呢,这么可爱的姐姐,身为妹妹的她当然要宠着了。 只是白家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之后,却舔着脸要求她给赡养费? 呵呵,既然这样,那就别怪本小姐把你做的腌臜事都抖露出来了。 就在她美滋滋享受新家生活的时候,突然上门了一个便宜未婚夫,说养我一辈子? 可是....她什么都会啊,国画大师、鬼医圣手、古筝大师、服装设计鼻祖...... 谁知道便宜未婚夫却搂腰轻言:“那宝宝养我好不好?” 沈娅宁红着脸笑骂:“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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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市白富美戚白茶拥有亿万身家,在豪华游轮上一脚踩滑,穿越到一本爆款年代文里。 书里,她逃他追,她插翅难飞,戚白茶还不死心的要去当炮灰,最后下场凄惨。 拿到这剧本,戚白茶傻眼了。 但身有海岛空间,这跟度假没啥样,小手一挥,送无良爹妈去吃灰,白莲妹妹,报名去大西北喂猪,卷款闪婚男军官。 嗯,换个地方继续躺平。 …… 最近,家属院炸了,听说那出任务的秦队长捡了个媳妇回来。 娇弱白嫩,手不能提,偏偏秦队长还宠的不行。 喝水怕烫着,做菜怕伤着,就连走路,都恨不得抱着。 嫂子们瓜子一抓,坐等抛夫弃子戏码。 这盼着望着,戚白茶成了首屈一指的外科医生,双胞胎呱呱落地,国家特邀医学金牌讲师。 众军嫂:“……”酸了酸了。 难怪看不上文工团的,娶上这娇娇媳,那是祖坟冒青烟了。 各界大佬虎视眈眈,秦队长严防死守,就怕自个儿家被偷了。 一句话:媳妇儿,求你躺平吧!
最新:第940章 服装厂开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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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滂沱的夜晚,沈嘉念衣衫破烂,狼狈地跪倒在男人的西装裤下,仰起的小脸苍白如纸,嘴唇颤抖乞求:“救我……” 黑伞下,男人的脸庞看不真切,只闻得一声短促的轻笑,辨不出情绪。 边上的陆彦之暗忖:这姑娘找对人了,他这位好友平生爱好就是捡一些流浪的阿猫阿狗回去养。 别以为此人爱心泛滥,远的不说,上个月带回去那流浪猫挠了他一爪子,他反手拨开,厌恶得再不肯多看一眼。 果然,这人又一时兴起,抱起流浪猫似的姑娘回了蔷薇庄园,悉心养着。给她吃最美味的食物、买最漂亮的裙子、送最贵的大提琴。 没隔多久,宜城大大小小的圈子传遍了,傅家那一位身边多了个姑娘。 知晓傅大秉性的人嗤笑:看着吧,养不了多久就扔了。 傅寄忱近几日出现在人前,脖子多了两道挠痕,再往后,那张俊美如神只的脸上挂了彩。 众人:家里的阿猫阿狗闹成这样了,还不丢掉? 深夜回家,傅寄忱借着台灯幽微的暖光,坐在床边捞起被子里某人的手,给她剪指甲。 再不剪掉,他这张脸也不用出去见人了。 可笑至极的是,傅寄忱从未想过丢掉沈嘉念,她倒好,一声不吭跑了,留下一枚亲手雕刻的手把件儿,底下压着张做旧的笺纸,上面题字:佳偶天成。 傅寄忱气疯了,到处找那没良心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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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大小姐陆西橙穿越到了七十年代,还带上了她的小别墅。虽然很倒霉,好在,这个小姑娘和她原来长得一样漂亮,还有疼爱她的父母亲人。 不就是下乡嘛,她去改造农村还是农村改造她还不一定呢! 望着掰了几个玉米就红通通的掌心,陆西橙哭唧唧:干农活太辛苦了,她想回家! 霍竞川是村里有名的狼崽子,打起架来不要命,大家都怕他,唯独那个娇滴滴的女知青,好像看不懂脸色一般,总往自己面前凑,让他心烦意乱。 霍竞川:你别跟着我! 陆西橙捧着一个比她脸还大的肉包子,小手举得高高的,递上去:我就是请你吃个肉包子呀! 不吃我的肉包子我怎么好意思让你帮忙干活呢。她可聪明了,整个大队只有眼前这个高大的男人无父无母又能干,她请他干活,就没有他家里人来找她麻烦啦! 排雷:女主上一世年纪不大,没吃过苦的那种,她就是很娇气,还有各种小毛病,雷者慎入! 身娇体软爱撒娇大小姐VS人狠话不多乡下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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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洁?有甜有虐?追妻火葬场?he) 都说京圈风云人物裴松鹤为了白月光清心寡欲,如同人间佛子。 手上那串黑玛瑙佛珠是白月光送的,所以一带就是十年; 沈知懿却知道,他根本不像传闻中那般禁欲…… 否则,她肚子里的孩子是哪来的? - 后来,圈里都在传裴松鹤为沈知懿走下神坛。 在藏北幕天席地的风雪中,为产房中的她磕了足足九十九个等身长头。 他额上血液殷红的流过眼角,嗓音沙哑,“知懿,嫁给我,孩子需要一个父亲。” 她却抱着孩子冷笑,“小叔叔,不必那么麻烦,我可以去父留子。” - 他也不知自己究竟从何时开始动情。 或许是在某个乍暖还寒的季节,她与春风脚步重叠,吹乱了他心中的荒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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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白富美成了七零年代俊俏小知青,被伪善的闺蜜陷害下乡,结果她靠着金手指不仅没吃苦,还把日子过得人人羡慕。 刚下乡居然就拜了把子,一个兄弟一个姐妹,成了“铁三角”,三人在这乡下彼此有了依靠! 之后遇见他,被他英俊的外表迷了眼,从此入了心,也被他宠在了心尖上一辈子! 还把这伪善的闺蜜送去最苦寒之地,让她享受十年免费国家饭! 小知青把日子过成了想要的样子!每天都精彩!
最新:第524章 大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