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流水,在林家庄这片贫瘠的土地上静静流淌。
转眼间,那个被从山沟里捡回来的小女婴,在大山的精心呵护下,竟也跌跌撞撞地长到了三岁。
她赤着脚在田埂上奔跑,像一株野草般倔强而鲜活。林大山依旧每日早出晚归,伺候着几乎不产粮的薄地。
村里的老人常说,这丫头是大山给她的福气,否则怎能在这样贫穷的地方活下来?可只有林大山知道,那一天他从父亲扔她的地方找回襁褓时,孩子的手腕内侧,有一道极淡的朱砂纹,形如山岳。
那痕迹如今已淡得几乎看不见,却总在月圆之夜隐隐发烫。
后来女娃长大后走出山里,有人指点说手腕内侧有朱砂纹的人性格坚韧,有神灵庇佑。
林大山如今已是十七岁的青年,身材高大挺拔,常年劳作让他有着一身结实的肌肉,皮肤被晒成了健康的古铜色。
他说话做事越发稳重,成了家里真正的顶梁柱。而五岁的小草也出落得与村里的孩子截然不同——她天生皮肤白皙,眉眼清秀,虽然依然瘦小,但那双大眼睛里总是闪烁着聪慧的光芒。
“这女娃长得不像咱庄稼人。”林母常常一边纳鞋底,一边忧心忡忡地看着女儿,“细皮嫩肉的,比同龄女娃矮一头,这样的女娃长大了谁敢娶她?干不了重活,将来生养都成问题。”
林父蹲在门槛上抽着旱烟,眉头紧锁:“是啊,这要是嫁不出去,不就是个赔钱货吗?白吃这么多年的饭。”
这些话,小草偶尔会从门缝里听见。她不太明白“赔钱货”是什么意思,但从爹娘的语气里,她能感觉到那不是什么好话。
每当这时,她就会跑到村口的老槐树下,等着哥哥从地里回来。
只有哥哥从不觉得她是“赔钱货”。大山每天下工回来,总会变魔术似的从口袋里掏出些小东西——有时是几颗野果,有时是一只草编的蚱蜢,更多时候是他千方百计从外面弄来的吃食。
“小草,快来尝尝这个,王婶家做的粘豆包,可甜了。”
“妹,这是张叔从县城带回来的芝麻糖,你肯定喜欢。”
“看哥给你带了什么?煮鸡蛋!快趁热吃了。”
大山但凡有点好吃的,定要留给妹妹;若是遇上谁家做了可口的饭菜,也要想法子给妹妹讨一口来。
村里人都笑他是个“妹控”,但他从不理会,只要看见妹妹吃得香甜的模样,他就觉得一切都值了。
然而,最让林父林母发愁的事情还是来了。小草到了读书的年纪,村里的孩子都去上学了,唯独小草还被留在家里。
“女娃读什么书?识几个字就行了,早晚都是别人家的人。”林父的态度很坚决。
“可是爹,小草聪明,她该上学...”大山试图劝说。
“上学不要钱啊?纸笔不要钱?咱家什么条件你不清楚?”林父瞪着眼睛,“有那闲钱不如多买点粮食!”
大山看着躲在门后、眼神渴望地望着外面背着书包的孩子们的妹妹,心里一阵酸楚。
他想起自己只上到初中,因父亲受伤,在山上摔断了腿,接好后也落下病根,一瘸一拐的,干不了重活,大山就不得不辍学回家干活的遗憾,不想让妹妹也有这样的遗憾。
那天晚上,大山翻出自己当年用过的课本,纸张已经发黄,边角卷曲,将小草叫到身边。
“妹,爹娘不让你上学,哥教你识字。”大山的声音很轻,但很坚定,“你聪明,一定能学得很好。”
小草的眼睛顿时亮了,她用力点头:“哥,我一定好好学!”
从此,每个夜晚,当一天的劳作结束后,大山就会在昏黄的灯下教妹妹识字算数。
小草果然聪明,学得很快,不出半年,已经能读懂简单的文章了。
大山十八岁那年,县里来了征兵的通知。凭借出色的身体条件和村里少有的文化程度,他很快被部队选中了。
消息传来,林家既喜又忧。喜的是儿子有出息了,忧的是家里的顶梁柱要走了。
临走前,大山做了两件重要的事。第一件是去求他当年的小学老师王老师。
“老师,我妹妹聪明,是块读书的料。我这一走,最放不下的就是她...能不能让她在您班上做个旁听生?
她不占名额,就坐在后面听,作业什么的她都能做...”大山恳求道。
王老师推了推眼镜,想起这些年大山经常帮自己家干农活,从不要报酬,只求老师多教妹妹几个字。
如今这个年轻人要参军报国了,最后的牵挂竟是妹妹的学习...
“好吧,”王老师终于点头,“让她来吧,我会照顾她的。”
大山激动得连连鞠躬:“谢谢老师!谢谢老师!”
第二件事,是他郑重地给妹妹起了个学名。
“小草,你以后上学了,就要有个正式的名字。”大山将妹妹叫到跟前,“爹娘没文化,起不了好名字,哥给你起一个,就叫林晓草,晓是破晓的晓,意思是天刚亮的时候,就像你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充满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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