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醒来的时候,以为自己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
阳光从没拉严实的窗帘缝隙里挤进来,在白色的床单上画出一条细细的光线。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外机嗡嗡的低响,像某种古老的、不知疲倦的心跳。我的头很疼,太阳穴一跳一跳地胀着,嘴里是那种睡了太久之后才会有的苦涩味道。我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那上面有洗衣液的味道,清淡的、人工合成的薰衣草香。
然后我想起来了。
或者说,我以为我想起来了。我是陈默,歌手,三十一岁,住在上海。昨天——或者更早之前——我发了一条关于盲道撞人事件的微博,后来发现那条视频可能是摆拍的,然后我去城南找了林晓,然后在出租车上收到了那些备忘录里的文字,然后一切开始溶解。
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吗?
我猛地坐起来,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的那一刻,我的心跳漏了一拍——锁屏壁纸上什么都没有变,是我在录音棚里拍的那张照片,调音台上散落着几页谱子和一杯已经凉透的美式。日期显示的是2026年5月18日。我愣了两秒钟,然后意识到一件让我头皮发麻的事情:昨天——或者说我记忆中那个“昨天”——是五月十七日。也就是说,如果我记忆中的那些事情真的发生过,它们就发生在二十四小时之内。也就是说,此刻的我和那个在城南汽修店蹲下来和林晓说话的陈默之间,只隔了一个睡眠的距离。
我打开微博。
热搜第一是一条娱乐新闻,某个流量小生的绯闻。热搜第二是社会新闻,南方某省的洪水灾情。热搜第三是——“陈默”。
我点进去。
第一条是我昨晚发的一首歌的宣传视频,点赞十几万,评论大几千,全是歌迷在说“好听”“期待新专辑”“哥哥好帅”。一切如常,像什么都没发生过。我往下划了划,又划了划,试图找到那条关于盲道撞人事件的任何蛛丝马迹。没有。没有那条视频,没有我的那篇微博,没有上千万的转发,没有林晓哥哥在我经纪公司门口哭泣的照片,没有任何关于“盲人女孩”“电动车撞人”“全网人肉”的话题。什么都没有。
像一块被格式化的硬盘。
我不死心,在搜索栏里打上了那个视频里最刺耳的那句话——“死了也活该”。搜索结果里只有一些不相关的闲聊和段子,没有任何一条和那个视频有关的内容。我又搜了“盲人 电动车 撞人”,出来的是几年前的旧新闻,没有一个和昨天的记忆对得上。
我坐在床边,光着脚踩在凉凉的地板上,把手机举在面前,一页一页地翻着那些搜索结果。每一页都像一堵墙,都在对我说:你记错了,那些事情没有发生过,你是做了一个梦。可我知道那不是梦。因为梦不会有那些细节——那个银色挂件在路灯下闪烁的频率,林晓工装上机油的纹路,那条巷子里碎石子硌在鞋底的感觉,那首口哨声的每一个音的高低长短。梦是模糊的,边界是毛茸茸的,而我的这段记忆清晰得像一把刚刚开过刃的刀,每一个细节都锋利得能割破手指。
除非那段记忆本身就是一条精心剪辑过的视频。
这个想法像一盆冰水从头顶浇下来。我猛地站起来,在房间里来回走了两圈,然后停在那面挂在墙上的穿衣镜前。镜子里的人面色苍白,头发乱得像鸟窝,眼睛下面挂着明显的黑眼圈,看起来像一个连着熬了好几个大夜的程序员,而不是一个应该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歌手。我盯着镜子里自己的眼睛看了很久,那双眼睛也盯着我,我们像两个互相打量的陌生人。
然后我看到了一样东西。
我的脖子上,靠近锁骨的位置,有一个比米粒还小的红点。不太像是蚊子咬的,因为中间没有那个白色的凸起;也不太像是过敏,因为皮肤表面是平滑的。它看起来更像是——一个针眼。
我伸手摸了摸那个红点,不疼,不痒,像是早就已经愈合了,只留下一个淡淡的、几乎看不见的痕迹。我用指甲掐了掐,皮肤泛白又恢复血色,那个红点始终在那里,不增不减,像一个耐心的、无声的标记。
我不知道那个红点是什么时候出现在我脖子上的。我甚至不确定它是不是一直都在那里,只是我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但在这个时间点上,在经历了那些事情之后,在这个所有关于那条视频的记忆都像被格式化了的世界里,这个比米粒还小的红点,是我唯一能找到的、所有那些事情真实存在过的物证。
我的手机响了。
是大梁。我没有立刻接,让那个铃声在房间里响了三声、四声、五声,然后划开了接听键。
“默哥,你今天状态怎么样?下午两点有个采访,《娱乐星干线》的,记得吧?就聊新专辑的事,不用聊别的。他们主编跟我保证了,问题都是提前对过的,没有坑。”
我张了张嘴,想说点什么,但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我清了清嗓子,声音听起来不像自己的:“大梁,我问你个事。最近网上有没有一条视频,就是一个盲人女孩在盲道上被电动车撞了的那种?”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吓你的365天请大家收藏:(m.20xs.org)吓你的365天20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