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欢之所以能如此笃定地看出来这一点,并不仅仅是靠直觉。
而是因为,他曾经见过苏惜水那转瞬即逝的真实一面。
那是在高山号举办联欢会的那天。当李清欢无意间提起TNO时,一直显得百无聊赖的苏惜水,那一瞬间眼神里爆发出的光芒。
那一刻,她脸上的笑容不再是敷衍的社交假笑,而是充满了真诚和热爱的、发自内心的笑容。
那种仿佛找到了知音、找到了同类的兴奋感,是她在面对凌敏讲的那些无聊笑话时从未有过的。
“……哈?”
听到李清欢突然抛出的这个问题,苏惜水明显愣了一下。
她眨了眨眼,随即有些夸张地嗤笑了一声:
“就……就正常玩到一起了啊。你这人怎么奇奇怪怪的?该不会是想说,我对她们的感情很假吧?拜托,我和敏子姐、彩子姐和露子她们那可是过命的交情!一起扛过枪、一起受过伤的好吗?怎么可能不交心?”
李清欢见状,知道自己不宜直接跟她聊这些事,
于是他打了个哈哈,顺着她的话说道:
“没有啊,我可没那个意思。我只是在想,你看凌敏那家伙,整天不是听说唱,就是看古惑仔电影的,我以为像你这种品味独特的小众文青,会从心里瞧不起她那种大俗人呢。”
“切。”
苏惜水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说:
“这你就狭隘了不是?搞爱好歧视和审美霸凌那是小鬼才干的事,最丢脸了好吗?”
说到这里,她顿了顿,话锋一转,脸上又浮现出一抹根本藏不住的洋洋自得和小傲娇:
“嘛……不过呢,实话实说。听摇滚的我,品味确实是要比听说唱的敏子姐、还有只会听那些口水流行歌的彩子姐她们,稍微高那么一点点就是了。这叫客观事实,不接受反驳。”
李清欢在心里忍不住笑出了声。
果然是小众姐啊。
嘴上说着不歧视,心里那股优越感都要溢出来了。
不过这副样子倒也显得挺真实的。
“摇滚吗?”
李清欢顺着这个话题继续聊下去,语气里带着几分怀念:
“巧了,这方面我也略懂一二。”
“我当然知道你懂。”
苏惜水点了点头,眼神里多了几分认可:
“那天在高山号联欢会上,你唱的那首《征服太宁洋》,我可是听得很认真。如果是你亲自作词曲的话……那么对于一首流行摇滚来说,也算是相当不错的水准了。”
她在“流行摇滚”这四个字上特意加了重音,听起来不像是在夸奖。
李清欢忍不住挑眉笑道:
“不是,我怎么感觉你这口吻,好像对流行摇滚也有点意见的样子啊?合着只要沾了流行两个字,在你这里就要降个档次?”
“那倒是要请问一下,咱们品味高尚的苏惜水小姐,平时都喜欢听什么类型的摇滚了?什么死亡金属?还是后朋克?”
提起这个,原本还有些慵懒的苏惜水,眼睛瞬间就像是被点亮的灯泡一样,刷地一下亮了起来。
“唉,这可是你先好奇先问的啊!”
她从床上直起身子,脸上那种丧丧的表情一扫而空:
“待会我要是滔滔不绝讲起来了,您老可别嫌弃我啰嗦。”
平日里在利剑号,面对凌敏那种只会跟着节奏摇头的说唱粉,还有安锦彩那种只听当红爱豆口水歌的家伙,爱好完全不搭噶的苏惜水早就憋坏了。
那种明明有一肚子的安利想卖、有一满腔的热爱想分享,却找不到一个能听懂的人的孤独感,简直能把人逼疯。
如今好不容易遇到了李清欢这么个看起来有点道行的同道中人,她哪里还忍得住?
“等着!”
苏惜水一骨碌从床上翻了下来,连鞋都顾不上穿,光着脚丫子跑到了书架前。她小心翼翼地从最下面那一层、被几本厚厚的书夹在中间的位置,取下了一张黑胶唱片。
这张唱片被保存得极好,封套虽然有些泛黄,但一看就是被主人经常拿出来品鉴的珍藏品。
“瞧瞧这个!”
苏惜水像是在展示稀世珍宝一样,把那张唱片举到李清欢面前,眼神里闪烁着近乎朝圣般的光芒: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这个乐队——格里芬乐队!”
“这可是一群真正的硬核狠人!听说是在那片被称为人间地狱的罗武战场上,一边跟怪物干仗,一边在战壕里利用休整时间组建起来的战地乐队!”
“这不仅仅是音乐,这是在血与火中淬炼出来的灵魂呐喊啊!”
说到这里,苏惜水的语速越来越快,脸颊都因为激动而微微泛红:
“这支乐队的配置更是传奇!……听说是由几个不同型号的作战人形,加上一个充满神秘色彩的人类男性指挥官共同组成的,”
“而这个!”
她指着手里那张封面有些模糊、画面似乎是一片冰冷灰暗雪原的唱片,声音颤抖着说道:
“这就是我费了好大劲、花了不知道多少心思才从一个同样玩战地摇滚收藏的老姐那里淘到的……关于格里芬乐队发行过的最小众、最不起眼、甚至都没有公开发售过的限量版专辑!”
“《失温症》!”
“这可是真正的冷潮(Cold Wave)风格的神作!那种冰冷、绝望却又在绝望中寻找微弱体温的感觉……简直绝了!我敢打赌,整个白雪市,甚至南方,甚……甚至整个龙国,除了我,没人有这张碟!”
看着苏惜水那副激动得快要语无伦次的模样,李清欢的表情变得有些微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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