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絮像落雪似的飘进了盛家公馆的窗棂,落在迎香正叠着的素色布衫上。她指尖捻起那团白绒,目光不自觉飘向二楼书房——自从小姐盛爱颐醒过来,那扇门就总透着股不一样的气息,连带着整座公馆的晨昏,都换了副模样。
迎香是跟着盛爱颐长大的,在她的认知里,小姐是沪上有名的娇娇女,无论吃食还是服饰,无一不精致,走路也是带着种不疾不徐的矜贵。可现在的小姐,会大清早把她从被窝里拽起来,在庭院里教她打拳,美其名曰晨练,拳头带风时鬓边的碎发扬得利落干脆。而她的名字,醒来那天她也愣了半晌才叫出口,语气里甚至带了点陌生的试探。
“迎香,”书房门突然开了,艾颐探出头来,身上还穿着件便于活动的短衫,“把我那套灰色西装找出来,下午要去片场。”
迎香连忙应着,转身去衣帽间。指尖触到西装面料时,心里忽然软了软——她其实更喜欢现在的小姐。从前的盛爱颐像朵养在温室里的白牡丹,好看却易碎。如今的她眼里有光,说起要重振盛家产业时,连眉梢都带着股不服输的劲,连带着让迎香都觉得,自己的日子好像也有了新的奔头。就像小姐教她拳脚时说的:“迎香,乱世里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多学一点,就少一分害怕。”
她抱着西装上楼时,正撞见管家领着个穿黑色短打的男人穿过回廊。那男人身姿笔挺,眉眼冷清,手里拎着个公文包,脚步落地轻得几乎没声。迎香认得他,是沪上商会会长许应麟身边的护卫,项昭。
前几次跟着小姐去商会谈事,她远远见过这人几次。传闻里项昭是许会长从郊外救下的,那时他还是个孩子,许应麟也不大,二人一起学习成长。项昭身手利落,性子却冷得像块冰,除了许应麟的安排,对谁都没个好脸色。有次商会秘书处的小姐递茶给他,手都伸到跟前了,他也只是淡淡瞥了眼,连句“不用”都懒得说,弄得那小姐红着脸退了回去。
这会儿项昭像是没看见她似的,目光笔直地往前,只有在经过她身边时,脚步极轻地顿了半秒——迎香余光瞥见他手腕上有道浅疤,像被刀划开的,在冷白的皮肤下透着点淡粉。她连忙低下头,抱着西装快步上了楼,心跳却莫名快了两拍。
下午去片场的路上,艾颐靠在车座上翻剧本,忽然开口:“迎香,下个月盛氏艺麟要办团建,那几个签约艺人和许应麟他们都去,你也跟我去。”
迎香愣了愣:“小姐,我去合适吗?”迎香揪了揪衣角,她毕竟只是个丫头。
“有什么不合适的,”艾颐合起剧本,指尖敲了敲膝盖,“你现在可不是只会端茶倒水的小丫头了,跟着可是要做大事的。而且项昭、柳霁川他们也会去,一起热闹热闹,马上也快过节了。”
提到项昭,迎香耳尖悄悄热了。她想起早上那人冷硬的侧脸,心里竟隐隐生出点期待来。
团建的地点定在郊外的一处别墅,临海。迎香跟着艾颐到的时候,院子里还没人,在准备的差不多时,大家才陆续抵达。许应麟站在廊下跟人说话,项昭就站在他身后,像尊石雕似的,双手背在身后,目光扫过人群时,没带半点温度。
迎香站在不远处看着,忍不住抿了抿唇——这人的性子,倒真跟传闻里一样冷。
“迎香,”艾颐拍了拍她的肩,“我记得你上次说想学做提拉米苏,厨房在那边,材料应该都备好了,你去试试?”
迎香眼睛亮了亮。做提拉米苏是小姐醒了之后教她的,说是从前在尝过的味道,手指饼干泡咖啡液,再抹上马斯卡彭奶酪,甜里带着点微苦,像极了现在的日子。她点点头,提着裙摆往厨房走去。
厨房是西式的,瓷砖擦得锃亮,橱柜上摆着玻璃瓶罐,装着可可粉和糖。迎香刚拿出鸡蛋,就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回头一看,竟是项昭。
他手里拎着个竹篮,里面装着新鲜的草莓,看见她,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下,随即把竹篮放在案台上:“许会长要吃草莓,我来送过来。”
迎香“哦”了一声,低下头继续打鸡蛋,心里却有些不自在。厨房不大,两人并肩站着,能闻到他身上淡淡的皂角味。
她打鸡蛋的手有点慌,蛋壳碎渣掉进碗里,正想伸手去捞,项昭已经递过来一双干净的筷子。“用这个。”他的声音比在院子里时低了点,没那么冷硬了。
迎香接过筷子,小声说了句“谢谢”,小心翼翼地把碎渣挑出来。等她抬头时,却看见项昭正盯着她手里的筷子,目光落在她手腕上——那是上次练拳时被石子划的小伤口,已经结了痂。
“练拳时没做保护?”他突然问。
迎香愣了愣,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伤口:“那天太急了,忘了戴。”
项昭没再说话,转身从橱柜里拿出个小铁盒,打开来像是罐凡士林,递到她面前:“晚上涂了,好得快。”
迎香看着那罐药,心里忽然暖了暖。她知道项昭是许会长的护卫,平日里对谁都漠不关心,却没想到会注意到她手腕上的小伤口,还特意找了药膏给她。她接过铁盒,指尖碰到他的掌心,他的手很凉,却带着点粗糙的质感,像是常年握木仓磨出来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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