宴会厅里的热闹劲儿,简直要掀翻那层粉色的纱幔顶。
还没到仪式开始的正点,空气里就已经泡满了喜气。
此起彼伏的笑声、碰杯声、寒暄声搅在一起,像一锅咕嘟咕嘟冒泡的四川火锅,辣得人心里发烫,又暖得人通体舒畅。
黄振武绝对是今天最醒目的一道风。
平日里他是什么德性?穿着洗得发白的旧T恤,趿拉着拖鞋,眼皮永远耷拉着,像是欠了全世界八百万,往凳子上一瘫,能把自己种成盆栽。
姜鸿飞不止一次吐槽他:“师傅,您好歹也是个宗师,能不能有点精气神?再这么下去,我都怀疑您是不是被妖怪抽了阳气了。”
可今天?
这位“颓废派宗师”像换了个人!
他穿着那身硬挺的军绿色立领夹克,胸前的小胸花别得板板正正,头发也难得地梳得纹丝不乱,脚步生风,腰杆挺得笔直,脸上那层常年积灰似的倦意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罕见的、藏都藏不住的振奋与得意。
他几乎没在哪个地方停留超过两分钟,端着酒杯满场穿梭,见人就笑,逢人便举杯:“来来来!我徒弟大喜的日子!喝一杯!必须喝!”那架势,仿佛今天结婚的不是姜鸿飞,而是他自己儿子。
姜鸿飞看着他师傅从前厅到后场来回蹿,跟这桌碰跟那桌聊,笑容就没从脸上下来过,心里又是好笑又是暖。
他只比他师傅小十来岁,可这些年,师傅待他,何止是教导,真正撑起了半个父亲的担子。
今天师傅能高兴成这样,比他自己当新郎官还兴奋,这份心意,比什么都沉。
正乱着,酒店侧门的方向忽然传来一阵略带兴奋的骚动。
门口先是进来三个人。
打头的是陈墨,还是那身标志性素白长衫,腰间束着同色宽带,走动间衣袂轻扬,说不出的洒脱自在。
只是今天他右手边,亲亲热热挽着个清丽少妇——正是他的妻子朱梦婕。
她换了身淡雅的藕粉色修身旗袍,发髻简单挽起,耳畔一点珍珠坠子,气质温婉又利落。
左手边,则牵着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小西装穿得一丝不苟,只是眼神乱转,嘴角噙着跟陈墨如出一辙的笑意,显然也不是什么安分的主——正是他们的儿子,陈文远。
稍后一步,温羽凡也走了进来。
他今日也极难得地正式,穿了身剪裁考究的深色礼服,衬得肩宽腿长,身姿挺拔如松。
那双如今已能视物的眼睛,深邃沉稳,冰冷的机械结构中却是淡淡的笑意。
他的臂弯里,是穿着一身酒红色改良旗袍的夜莺,狐耳尖在发间若隐若现,琥珀色的眼睛弯成月牙,笑得温柔又欢喜。
另一只手,则牵着个圆头圆脑、穿着小西装的糯娃娃——自然就是他们的小团子了。
他们这样的身份,平日里非必要场合,极少会携家眷出席。
家人们的身份、安全,总要多一层顾虑。
但今日不同。
姜鸿飞,是温羽凡在血火里一同滚过来的兄弟,是陈墨在棋局外托付后背的知己。
他们的情谊,早已不是江湖义气四个字能简单概括,而是真正融进了骨血的家人。
所以,今天这场婚礼,不是应酬,不是走过场,是家人最重要日子,他们必须带着最亲近的人,来一同见证、一同欢喜。
姜鸿飞一眼看见他们,立刻快步迎了上去,脸上是掩盖不住的激动和高兴:“温大叔!墨哥!你们可算来了!还有两位嫂子,好久不见……这不是远少爷嘛,今天你可别给我捣乱啊……哎呦……小团子,想死你大哥我了!”他热情地招呼着,一一握手、问好。
寒暄了几句,姜鸿飞便引着他们走向主桌的方向,嘴里还不停:“走走走,主桌!早就给你们留好了位置!今天谁也别想逃,必须坐这儿!”
主桌位置极好,就在舞台侧面,既能看清全场,又不容易被打扰。
几人落座,身边很快又聚集了一圈热闹的亲友,氛围瞬间更热烈了几分。
姜鸿飞刚坐定,还没顾上喝口水,陈墨就先开了口,语气里带着他惯常的、似笑非笑的调侃:
“鸿飞啊,你这次可是真给咱们长脸!洋媳妇娶回家,回头要是生个孩子,那可是实打实的混血儿。”
他说着,目光扫过不远处正和安洁莉娜母亲艾拉笨拙比划交流的汤姆,嘴角扬起来,“我跟你讲,混血的小孩,尤其是女儿,那叫一个漂亮!金发碧眼,还得有咱们东方人的精巧劲儿,啧啧……”
姜鸿飞被他这说得耳朵根发烫,刚想摆手说“哪有那么夸张”,旁边温羽凡已经接了话,语气平稳,却带着点不容置疑的认真:
“混血姑娘是不错,聪明又好看。”他看了一眼被夜莺抱在膝上、正好奇四处张望的小团子,嘴角微微弯了弯,转头看向姜鸿飞,“鸿飞,既然大家都在,我有个事得跟你定一下。”
陈墨闻言,眼睛一转,立刻明白了七八分,先笑了起来,抬手拍了拍自家儿子的肩膀:“温兄,我可是先开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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