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那天,天刚蒙蒙亮。他们没走大路,沿着山林边缘的小径往东北方向走。王大哥说,这条路人少,不容易遇到士兵和劫匪。
山路比想象中难走,布满了碎石和树根,林薇走得很慢,赵磊时不时扶她一把。丫蛋倒是灵活,像只小鹿一样在前面蹦蹦跳跳,看到能吃的野果就摘下来,用衣服兜着,回来分给大家。
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他们在一条小溪边停下来休息。溪水清澈见底,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还有小鱼在石缝里游来游去。赵磊脱了鞋,赤脚跳进水里,没多久就抓了两条巴掌大的鱼:“今晚有鱼吃了!”
林薇坐在溪边的石头上,拿出素描本,对着溪水和远处的山峦写生。阳光透过树叶洒在她脸上,她微微眯着眼,神情专注,仿佛暂时忘了身处的困境。
叶秋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笔下的线条渐渐勾勒出山峦的轮廓。“画得真好。”他由衷地说。
“以前总觉得画画没用,就是个爱好。”林薇笑了笑,笔尖在纸上轻轻点了点,“没想到现在,只有画画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好像还在原来的世界。”
“我们一定会回去的。”叶秋看着溪水里自己的倒影,倒影里的人脸色有些憔悴,眼神却很坚定,“等我们找到回去的方法,你就可以画遍全世界的风景了。”
林薇抬起头,对上他的目光,脸颊微微发烫,连忙低下头继续画画:“嗯。”
王大哥在溪边找了些干柴,用石头搭了个简易的灶台。赵磊把鱼处理干净,用树枝串起来,架在火上烤。没多久,鱼肉的香味就飘了出来,金黄的鱼皮滋滋冒油,让人垂涎欲滴。
“好了!”赵磊把烤鱼递过来,“小心烫!”
丫蛋接过烤鱼,小口小口地吃着,眼睛弯成了月牙。“真好吃,比红薯好吃。”
“那是,也不看是谁烤的。”赵磊得意地扬了扬下巴。
大家笑着分食了烤鱼,溪水的清凉和鱼肉的鲜香,驱散了赶路的疲惫。休息够了,他们继续往前走。越靠近青阳城,路边的人烟渐渐多了起来,偶尔能看到牵着牛的农夫,背着柴火的樵夫,还有提着篮子、行色匆匆的妇人。
这些人看他们的眼神都带着警惕,尤其是看到叶秋三人的穿着时,眼神里充满了好奇和探究。王大哥每次都主动上前搭话,说他们是远方来的亲戚,路过此地去青阳城投奔熟人。
傍晚时分,他们终于看到了青阳城的轮廓。那是一座用青灰色砖石砌成的城墙,大概有两丈高,城门口站着几个穿着铠甲的士兵,正盘查着进出的行人。城墙上方飘扬着一面黑色的旗帜,上面绣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雍”字。
“那就是青阳城了。”王大哥指着城墙,“等会儿进城,你们少说话,看我眼色行事。士兵问起,就说你们是我远方的表弟表妹,家里遭了灾,来投奔我的。”
“知道了。”叶秋三人点了点头,心里都有些紧张。这是他们穿越以来,第一次要进入一个“城市”,里面会是什么样子?会遇到什么人?
他们随着人流慢慢靠近城门。士兵的目光果然落在了叶秋三人身上,为首的一个络腮胡士兵上前一步,拦住了他们:“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
王大哥立刻上前,脸上堆起笑:“官爷,我们是来投奔亲戚的,老家遭了灾,实在没办法了。”
络腮胡士兵上下打量着叶秋三人,目光在他们的牛仔裤和帆布鞋上停留了很久:“他们是你什么人?穿得这么古怪。”
“是我表弟表妹,从小在山里长大,没见过世面,穿的都是山里的粗布衣裳。”王大哥说着,偷偷往士兵手里塞了个东西——叶秋看清了,是他们昨天挖到的一块小银子,这是王大哥藏着的最后一点家底。
士兵掂了掂手里的银子,脸色缓和了些,挥了挥手:“进去吧,下次再带陌生人来,先去官府报备。”
“是是是,谢谢官爷。”王大哥连忙道谢,领着叶秋三人快步走进了城门。
穿过城门洞的瞬间,一股混杂着各种气味的风扑面而来——有食物的香气,有牲畜的粪便味,有汗水的馊味,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属于城市的喧嚣。
青阳城的街道比他们想象中热闹。两旁是低矮的瓦房,店铺的幌子在风中摇曳,有卖粮食的、打铁的、织布的、说书的……街上的行人摩肩接踵,穿着各式各样的衣服,有粗布麻衣的平民,也有穿着绸缎的富人,还有挎着腰刀、神情倨傲的士兵。
叶秋三人看得眼花缭乱,紧紧跟在王大哥身后,生怕走散。丫蛋紧紧抓着王大哥的衣角,眼睛瞪得大大的,显然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多人。
“先找个地方落脚。”王大哥压低声音,“前面有家客栈,价钱便宜,老板是个老实人。”
他们跟着王大哥拐进一条小巷,巷子口挂着个“悦来客栈”的幌子,看起来有些破旧。王大哥推门进去,客栈里光线昏暗,几张桌子旁坐着几个客人,都在埋头吃饭,看到他们进来,只是抬了抬眼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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