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是因为西方的God管不了东方的事儿,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直到明国人黑洞洞的枪口顶到了脑门子,雷宾斯祈祷千万遍的God终究是没有出现,更为能展现神迹,拯救这些在别人土地上从不干人事的子民。
“不要杀我,我是明人……”通译高举双臂,大声叫喊着,跪在地上的身躯颤抖着。
雷宾斯模仿通译,高举双手、跪在地上,“No dispares, me rindo……”(别开枪,我投降)
他不时用眼角余光偷看明国人手中的火枪。
明国人双手持着火枪,枪口装着长长的枪刺,很显然这种火枪更为轻巧,不难推测出,用来制造火枪的钢铁更加坚固,制造工艺也更为先进。而且火枪上居然没有火绳夹和药池,火枪手身上也没有缠绕长长的火绳。这就意味着,明国人的火枪并非是火绳击发,而是别的更为先进的击发技术。
相比之下,王国装备的火绳枪落后太多。穆什克特重型火绳枪发射的八分之一磅铅弹,可以在一百二十码的距离上击穿铁甲,并将甲士造成杀伤。但是这玩意实在太过笨重,枪长超过五尺九寸,重十七磅多,战斗时还得配套一支“Y”型叉架。
这让雷宾斯忍不住想起,在新大陆上曾经被王国军队以一敌百,用重型火绳枪打得狼奔豸突的印第安人。他还想到了在吕宋,面对岷里拉驻军的火枪和火炮,跪地臣服的土着。
如今面对明国人和他们更先进的武器,他们再无任何优势。
“站起来……”
一声厉喝打断了鲁宾斯上尉对斯班因王国未来前途的担忧,将他拉回到为自己能否活下去的现实中来。
潘浒叼着雪茄,一脸鄙夷的将眼前这个狼狈不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洋夷,问通译道:“这货就是西夷的头目?”
通译点头哈腰的说:“是的,将军。他叫雷宾斯,是斯班因王国吕宋总督麾下陆军上尉。”
潘浒问:“这些杂碎为何犯我大明领海?”
通译虽然不懂“领海”是何意,却也明白潘浒所指,于是照实说出来他所知道的西夷军情。
这些西夷都是斯班因人,来自吕宋岷里拉。雷宾斯以及所部数十人来自海上那两条西夷帆船。这两条船分别是马都望号和加拉锡号,前者是斯班因王国吕宋分舰队的一艘四级巡航舰,有三十六门大炮,后者是一条武装商船,也有十多门大炮……他们从倭国完成贸易后,贪图财富,便化身海盗,劫掠落单大明商船。日前追逐一艘大明福船,偏离航线,故而进入将军所辖海域,而马都望号上的西夷少校意图派兵攻占海岛。
且不说语言不通,便是西夷会说明话,亦或潘老爷会说斯班因语,潘老爷也没兴趣跟一伙子浑身散发着狐臭和腥臊的白皮夷废什么话。
谈判,是因为综合力量差距不够明显,无力给予彼方绝杀。一旦本方实力断崖式领先,便再无谈判这等事情,唯有“狮子搏兔,亦用全力”、“宜将剩勇追穷寇”,直到“赶尽杀绝”、“斩草除根”。曾有人说过,若有六十四艘零五五大驱,再无国际法,只有国法。
大致一刻钟的功夫,沙滩上存活着的西夷统统束手就擒,一共四十余人,最后捆缚双臂、跪在沙滩上的还有三十多人,余者皆是伤员,家丁营秉着人道主义精神,用三棱刺刀送他们见他们的God去了。
三十多个西夷,双臂被捆缚在背后,跪在沙滩上。部分西夷口中呢喃有词,不知在念叨着什么。还有些西夷甚至浑身瘫软,以头杵地,裤裆湿漉。
雷宾斯竭力嘶喊:“Su Se?oría, o miembros del ejército, debemos recibir un trato conforme a nuestro rango y honor.”(阁下,我们都是军人,应当给予我们体面的待遇。)
为了活着,他必须的做些什么。二十余年前,大仑山的华人怕是也曾发出过类似的呼喊。
氤氲缭绕间,潘浒眯着眼看着跪成一排的西夷,大声说道:“二十二年前,万历三十一年十月,这些白皮或者他们的父辈曾在岷里拉,与当地土着沆瀣一气,狼狈为奸,杀我明人二万五千有余。”
稍停,他又道:“汉明将陈汤曾云,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些白皮夷犯我大明,我等该如何?”
“杀!”家丁们齐声高呼。
“杀、杀!”家丁们再次高呼。
气势攒足了,但还没到真正动刀子的时候,毕竟海上还有两艘配备有数十门大炮的风帆战船以及更多的西夷还没解决。
按照预估的时间,“定远”号巡洋舰应当已经运动到敌船的附近水域,待到时机成熟,便枪炮齐发,予敌船以致命打击。与此同时,潘老爷也深刻体会到了即时通讯的重要性,心想等爷们有钱了,务必搞一些步话机、对讲机、无线电台之类的通讯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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