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儿不是外国。
那个壮汉狂笑着叽里呱啦的说着什么,还一边左右看看。就在他扭头之际,潘浒看到他脑袋后上方拖下来一条小辫,那小辫又细又短,丑陋得如同耗子尾巴似的,而四周的头皮剃得光光净净。
鼠尾辫?
那是金钱鼠尾!
女真人?!
对历史略有知晓的潘浒自然知道,唯有女真人,而且是十七世纪时以努尔哈赤为首的这群北方鬣狗才会有这等丑恶到了极致的发式。
清初浙江巡抚秦世祯在其《抚浙檄草》中,这样写道:“小顶辫发”把头发剃去,只留下铜钱大一点,梳成一根小辫,叫“金钱鼠尾式。将四周头发全部剃去,仅留头顶中心的头发,其形状一如金钱,而中心部分的头发,则被结辫下垂,形如鼠尾。
我草!这是螨清初期……
老子穿越了!我日儿泥马哟!
就在潘浒满脑子混沌错愕,心里紧张害怕得似乎快要尿裤子的时候,那个苦苦哀求的汉人已经走到了他生命的终点。
那名建奴止住狂笑,一脚踩在这汉人的背上,嘴里一阵叽里呱啦的叫嚣,旋即挥刀斩下,“噗嗤”一声,坚固锋利的长刀斩断了那汉人的脖子,鲜血如喷泉一般喷涌,一个头颅滚了出去,一边滚动一边喷洒着腥红的鲜血,直到跌入路边的水坑。
几乎与此同时,从屋门里忽然冲出一个瘦小的身影,潘浒仔细一看,那是个女子,身体几乎一丝不挂,身形娇小的极有可能还是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这女子一冲出门来,在本能的促使之下,跌跌撞撞地逃向远处,仿佛那边再无如建奴这般视汉人如猪狗的野兽。
刚刚杀了一人的建奴非但没有去追赶,反而扭过头对着这屋门里面叽里呱啦地大声说着什么,不时还发出猥琐淫邪的笑声。
少顷,从屋门里又走出一名建奴,与门口那个一样,个头不高,但尤为强壮,步伐沉稳,走动间身上穿戴的铠甲竟然咔咔作响。他在另一名建奴胸口拍了一下,笑着说了什么,可见二人关系十分亲近,可能是一对兄弟。
两名建奴一前一后的大步离去,即便是在这个时候,他们仍极为警惕,就如同狼一样,抓住猎物饱食一顿后,仍旧对四周保持高度戒备,以防被其他的猛兽偷袭。在他们身后,一具无头男尸被丢在泥水中,甚至连猪羊都不如。
直到脚步声还有甲片摩擦声完全消失时,潘浒才敢动弹,抬手抹了抹脸上的雨水,发现那块智能手表居然还在,这是他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花了二百来块买来的三折网购名牌智能手表。
再仔细一看,似乎有很大不同,表盘一侧边缘上有一个小米粒大小的红点,一下一下的闪动个不停。
“我草,这是什玩意儿?”
潘浒暗骂一声,不过眼下可不是研究这是啥玩意的好时候,于是起身朝来时的方向走去。
二三十米的距离,潘浒缩头缩脑又蹑手蹑脚地走了怕是有三五分钟,方才回到醒来时所在的那间破屋子。他有点不放心,便小心翼翼的四下察看了一番,旁边还有间房,也是一样被大火烧得只剩下了四面残壁。
不知道这是哪儿,也不知道究竟是处于什么时期,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这里已是建奴的地盘了,汉民成了建奴刀下待宰的猪羊、泥堪。
明万历,白山黑水出了个野猪皮,给辽东军头李家当乖孙,暗搓搓扩张势力,等到时机成熟时便令这一群凶残如鬣狗的建奴八旗兵反明,在赫图阿拉建立了所谓的“大金”,此后率领一帮建奴八旗兵肆虐四处,视辽东汉民如猪羊,烧杀抢掠,最终将大明帝国的辽东收入囊中,并迁都辽阳。老奴死了之后,又上来一个洪台吉,创立了“宁予外邦、不予家奴”、以割地赔款为荣的“我大清”。
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一根金钱鼠尾辫,一世包衣狗奴才。
潘浒禁不住浑身发抖,脑中就剩下一个念头:特么的……老子才不要做狗奴才,老子得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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