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临没有立刻上前,而是隐在一堵断墙后。这断墙是之前城隍庙倒塌的偏殿遗迹,墙后堆着破碎的瓦砾,正好能遮住他的身影。他从怀里掏出几块碎石(路上捡的,拇指大小,棱角锋利),攥在手里——若是有埋伏,这就是他的第一波防御。夜风卷起地上的枯叶,扫过他的脚踝,冰凉刺骨;远处传来野狗的吠声,断断续续,更添了几分阴森。
时间一点点流逝,梆子声的余韵早已消失,四周只剩下风声和草叶摩擦的“沙沙”声。王临的手心沁出了汗,正怀疑自己是不是中了计时,枯柳树后突然闪过一道黑影!那人身形不高,约莫二十岁,动作极快,落地时几乎没声音,他先蹲下身,检查了树下的脚印,又抬头扫过四周的断墙,确认没有异常,才压低声音开口:“出来吧。我知道你来了。”
王临握紧手里的碎石,缓缓从断墙后走出,横刀的刀柄贴在掌心,随时准备出鞘。“你是谁?”他的声音压得很低,却带着警惕。
“我是谁不重要。”黑影往前走了两步,月光终于照在他脸上——这是个面容精悍的年轻人,额前留着短发,眉骨很高,眼神锐利如鹰,穿一件靛蓝粗布短打,裤脚挽到膝盖,露出小腿上一道三寸长的刀疤,腰间别着个布囊,里面鼓鼓囊囊的,似乎装着短弩,“重要的是,我知道你是谁——王临,或者说,郕国公李绩的遗孤,李临。”
“轰”的一声,王临的脑子像被惊雷炸了!郕国公李绩是他祖父的名号,父亲去世后,他为了避祸,才改姓王,这个秘密,只有父亲的几个旧部知道!眼前的年轻人,竟然连这个都清楚!他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虎符,指尖触到青铜的冰凉,才勉强稳住心神:“你想干什么?”
“别紧张,我不是你的敌人。”年轻人摆摆手,动作很轻,却透着一股不容置疑的沉稳,“我是来救你的。宇文成都的先锋骑兵,三天前已经到了汲郡以北五十里的白马渡——那是汲郡通往洛阳的必经之路,现在被他们彻底控制了。三百骑兵,四百匹战马,还有五十个玄甲卫士,个个带的是穿甲弩,他们的死令是:找到你,夺回虎符,不留活口。最迟后天一早,他们就会进城搜查,挨家挨户查路引,你和你的同伴,根本躲不过。”
宇文成都!那个号称“大隋第一猛将”的男人,竟然亲自派人追来了!王临的后背瞬间沁出冷汗——他见过宇文阀的玄甲卫士,去年在长安城外,那些人追杀父亲旧部时,一刀就能劈断碗口粗的树干,穿甲弩更是能射穿三层皮甲。三百骑兵进城搜查,别说他带着两个同伴,就是孤身一人,也难逃毒手!“你怎么知道这些?”他强压着震惊,追问。
“我怎么知道的,你不用管。”年轻人语速极快,似乎怕耽误时间,“你只需要知道,现在只有一条路能活:去瓦岗。蒲山公李密一直在找你,他说了,虎符是召集关陇旧部的关键,你是重振李氏的希望,只要到了瓦岗,有十万义军护着你,宇文阀的手再长,也伸不到那里。”
果然是瓦岗的人!王临心里冷笑——李密找的不是他,是他手里的虎符,是“李氏遗孤”这个能拉拢人心的名号!他根本不在乎什么“重振李氏”,他只想让崔雨薇和柳轻眉活下去,远离这些刀光剑影!“我现在不能走。”他摇了摇头,语气坚定,“我有个同伴重伤,昨天才刚能喝半碗米汤,连床都下不了,柳轻眉每天要给她煎三副药,至少还得三天才能勉强赶路,现在走,她根本撑不住。”
“带着她们一起走!”年轻人急切地往前凑了一步,声音压得更低,“我在城外有接应,三辆马车,都是伪装成运粮的,能避开宇文阀的哨卡,只要出了汲郡,往东南走百里,就是瓦岗的地界,绝对安全。”
“安全?”王临嗤笑一声,眼神里满是嘲讽,“宇文成都的骑兵在白马渡,城外还有他们的哨卡,每隔十里就有一个,我们三个,一个重伤,两个手无寸铁,坐马车出城,跟举着牌子说‘我在这里’有什么区别?再说,汲郡官府会让我们走吗?钱司吏昨天还在拉拢我,让我把北乡五千石粮的亏空按‘赈济’做账——他贪了那五千石粮,卖给粮商赚了四十贯,还把西乡的五百匹绢帛送给了郡守的小舅子,换了个‘千户’的虚职,我知道得这么多,他会眼睁睁看着我离开?说不定现在就有他的人在盯着这里!”
年轻人愣住了,他显然没想到,王临在短短几天里,不仅摸清了宇文阀的威胁,还把汲郡官府的贪腐底细摸得这么清楚。他沉默了片刻,眉头紧锁,似乎在权衡利弊。
“所以,我现在走不了,也走不掉。”王临的语气冷静下来,眼神里闪烁着精光,“宇文阀要抓我,官府要防我,只有一个办法能活:让他们暂时不敢动我。我需要一个更安全的身份,一个让宇文阀投鼠忌器、让官府不敢轻易下手的身份——比如,成为郡守高世德的心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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