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工作迅速展开,民警们根据胡小军的籍贯、社会关系,以及他在上海的活动轨迹,进行全面排查,同时调取了酒店周边、员工宿舍周边的监控录像,追踪胡小军的行踪。经过不懈努力,6月16号中午12点45分,民警们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得知胡小军出现在金山区山阳镇的一个网吧内。
得知线索后,侦查小组立即火速赶往山阳镇,在网吧工作人员的配合下,迅速锁定了胡小军的位置。此时的胡小军正坐在网吧的角落里,专注地玩着电脑游戏,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降临。民警们悄悄靠近,趁其不备,迅速将胡小军控制住。
面对突然出现的民警,胡小军先是一愣,随即神色变得慌张起来,试图反抗,但很快就被民警们制服。民警们当场将胡小军的随身衣物、鞋子等物品扣押,随后将其带回金山公安分局刑侦支队,进行进一步的审讯和调查。
回到刑侦支队后,民警们立即将胡小军的随身衣物和鞋子送往刑侦技术中心,与案发现场的痕迹物证进行再次比对,进一步确认他的作案嫌疑。与此同时,审讯工作也同步展开,民警们耐心细致地对胡小军进行审讯,向他宣讲法律政策,希望他能够主动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
令人意外的是,胡小军并没有过多抵抗,在审讯室里,他很快就承认了自己在6月15号凌晨翻窗进入艾润港海鲜大酒店,盗窃财物的事实,但对于杀害陈家顺一事,却矢口否认,坚称自己没有杀人,也没有见过陈家顺。
胡小军向民警交代,6月14号中午,他被老板娘罚款、辞退后,心里十分生气,拿着200元工资离开了酒店,随后就去了酒店附近的一家网吧,在网吧里打游戏、上网,一直玩到6月15号凌晨两点左右。“我把老板娘给我的200元工资全都输光了,心情坏到了极点,这时候,我碰到了两个之前在酒吧认识的朋友,他们跟我要饮料喝,我说我身上没钱,买不了饮料。”
胡小军接着说道:“然后他们就跟我说,你不是在海鲜酒店打工吗,酒店里肯定有饮料,你去拿几瓶过来给我们喝。我当时心情不好,又没钱,一时糊涂,就答应了他们。我们三个人一起来到了酒店后面的山星公寓98号,我让那两个朋友在楼下替我望风,我自己顺着二楼平台的窗户爬了上去,抓住墙壁上的电话线,慢慢爬进了酒店的一个包房里,那个包房的名字叫澳门港。”
“爬进包房后,我悄悄地走到一楼的吧台,撬开了吧台的抽屉,偷了几百块钱现金,然后又跑到二楼的吧台,偷了一瓶2.5升装的可乐,之后就赶紧顺着窗户爬了出来,跟那两个朋友汇合,然后我们就一起离开了,去了别的地方玩,再也没有回到过酒店。”胡小军说道,语气中带着几分懊悔,但始终否认自己杀了人。
胡小军的交代,与现场勘查的部分情况相吻合,他供述的盗窃现金、可乐的数量和位置,都与民警在现场清点的丢失物品一致,而且他供述的爬窗进入酒店的路线,也与刑侦技术人员还原的犯罪轨迹相符。但让民警们感到疑惑的是,胡小军只承认自己偷了现金和可乐,却对丢失的12包中华牌香烟和存放营业款的铁皮箱只字未提,无论民警们怎么询问,他都坚称自己没有偷过这些东西。
“你既然已经承认自己翻窗进入酒店盗窃,为什么不承认偷了香烟和铁皮箱?反正都是盗窃,多一项少一项罪名都差不多,你为什么要隐瞒?”民警对胡小军进行追问。
面对民警的追问,胡小军显得十分激动,大声说道:“我真的没有偷香烟和铁皮箱,我进去之后,就只偷了几百块钱和一瓶可乐,别的什么都没拿,我也不知道什么铁皮箱和香烟。我承认我盗窃了,我愿意接受处罚,但我真的没有杀人,你们不能冤枉我!”
更让民警们感到疑惑不解的是,胡小军始终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爬进酒店后,全程都很小心,没有发出任何动静,也没有去过二楼的值班室,根本就没有碰到过陈家顺,更不可能杀害陈家顺。“我进去的时候,酒店里很安静,我只在一楼吧台和二楼吧台待过,从来没有上过二楼的值班室,也没有见过陈叔,我不知道他被人杀害了。”
民警们对胡小军的供述进行了分析,认为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胡小军狡猾狡猾,故意避重就轻,承认盗窃罪行,却隐瞒杀人罪行,试图借此逃避法律的严惩;另一种是胡小军确实只实施了盗窃行为,没有杀人,杀害陈家顺的另有其人,而这个人很可能就是案发现场留下另一种痕迹的人,也就是胡小军的同案犯,胡小军之所以隐瞒,是为了包庇同案犯。
但无论是哪种可能性,都需要证据来支撑。民警们没有轻易相信胡小军的供述,而是继续加强对他的审讯,同时等待刑侦技术中心的比对结果,进一步核实他的供述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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