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浇完水,就见土里冒出一个个小绿点,眨眼间就长到了半尺高,叶片舒展着,绿油油的,看着格外喜人。
“我的娘哎!”陆承宇吓得后退一步,手里的锄头都掉了,“这……这是要成精啊!”
林晚秋也看得目瞪口呆。她种过那么多东西,从没见过长得这么快的,这哪是种庄稼,简直是变戏法!
两人蹲在地里,眼睁睁看着玉米苗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长高、长粗,叶片越来越茂盛,没过一个时辰,就长到了一人多高,还抽出了玉米穗,嫩黄的须子垂下来,像小姑娘的辫子。
“这……这就能收了?”陆承宇指着沉甸甸的玉米穗,声音发颤。
林晚秋咽了口唾沫,摘下一个玉米穗,剥开外面的绿皮,里面的玉米粒饱满圆润,金灿灿的,还带着甜甜的香气。她掰下一粒放进嘴里,轻轻一咬,汁水立刻爆了出来,甜得像蜜。
“能收了!”她惊喜地说,“而且比我以前吃过的任何玉米都甜!”
陆承宇也摘下一个,学着她的样子剥开,掰了粒尝尝,眼睛瞬间亮了:“真甜!这要是煮一锅,能香死个人!”
两人顾不上惊叹,赶紧动手收割。玉米长得太密,两人分工合作,林晚秋负责掰,陆承宇负责往木屋旁的空地上运。可刚掰完一垄,就发现刚才还空着的地里,竟然又冒出了嫩芽——原来这玉米不仅长得快,还能自动再生!
“这……这是取之不尽啊?”陆承宇看着新冒出来的嫩芽,彻底服了,“晚秋,你这空间,简直是个聚宝盆!”
林晚秋也笑了。有了这源源不断的玉米,别说养活一个庄子,就是养活一个县都没问题!
两人忙到晌午,才把成熟的玉米都收完,堆在木屋院里,像座金灿灿的小山。林晚秋数了数,足足有五百多个,每个都有胳膊粗,掰下来的玉米粒装了满满两大麻袋。
“先煮几个尝尝。”林晚秋挑了几个最大的,往灵泉湖里舀了些水,倒进厨房的大锅里——没错,木屋里竟然还有个厨房,锅碗瓢盆一应俱全,像是早就准备好了。
陆承宇在灶膛里添了些干竹枝,火苗“噼啪”地舔着锅底,很快就把水烧开了。玉米下锅,盖上锅盖,没一会儿,甜甜的香气就飘了出来,馋得人直咽口水。
“好了没有啊?”陆承宇蹲在灶台边,眼睛盯着锅盖,像只等食的小狗。
“快了。”林晚秋掀开锅盖,用筷子戳了戳,“再煮五分钟就行。”
五分钟像过了五年那么长。终于,林晚秋把玉米捞出来,用凉水冲了冲,递给陆承宇一个:“尝尝。”
陆承宇接过来,烫得直换手,也顾不上烫,张嘴就咬了一大口。甜丝丝、软糯糯的,带着股清香,比他想象的还要好吃。
“好吃!太好吃了!”他含糊不清地说,又咬了一大口,“比蜂蜜还甜!”
林晚秋也拿起一个,小口地吃着,心里盘算着怎么把玉米推广出去。直接拿出这么多肯定不行,太惹眼,得想个办法,让村民们慢慢接受。
“有了!”她眼睛一亮,“咱们可以先拿出一小部分,说是我从娘家带来的种子,在咱们家的菜窖里试种的,长得快,让大家尝尝鲜,等开春了,再把种子分给大家,教他们种。”
“这个主意好!”陆承宇连连点头,“就说是你娘家那边的稀罕庄稼,别人没见过,这样就不会引起怀疑了。”
两人商量好,把大部分玉米收进储物架,只留了二十个,又装了半袋玉米粒,打算带回屋里。
刚走出空间,就见王二婶挎着个篮子,站在院门口张望。
“晚秋妹子在家不?”王二婶看到他们,笑着打招呼,“俺家小石头吵着要吃你做的红薯干,俺寻思着来问问你还有没有。”
“有呢二婶,”林晚秋赶紧让她进来,“我去给你拿。”
她转身去了厨房,陆承宇则把刚带出来的玉米放在院子里的石桌上。王二婶一眼就看到了,好奇地问:“承宇,这是啥呀?黄澄澄的,看着怪稀罕的。”
“这叫玉米,”陆承宇笑着说,“是晚秋从她娘家带来的种子,在菜窖里试种的,刚收的,让您尝尝鲜。”
“哦?还有这种庄稼?”王二婶拿起一个玉米,翻来覆去地看着,“能吃吗?”
“能吃,可甜了。”陆承宇把刚煮好的玉米递了一个给她,“二婶您尝尝。”
王二婶半信半疑地接过来,咬了一小口,眼睛瞬间瞪圆了:“哎哟!这玩意儿也太好吃了!比蜜饯还甜!”
她三下五除二就啃完了一个,意犹未尽地看着石桌上的玉米:“晚秋妹子还有这好东西?咋不早拿出来给俺们瞧瞧?”
“这不是刚试种成功嘛,”林晚秋拿着红薯干出来,笑着说,“想着等多收点,再给大家分分。二婶您要是喜欢,拿两个回去给小石头尝尝。”
“哎!那俺就不客气了!”王二婶也不推辞,拿起两个玉米,又接过红薯干,喜滋滋地说,“俺回去跟俺家那口子说说,让他也开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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