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引人注目的团体赛模拟法庭。凌皓精心挑选了一个虚构案例:“两名修士组队探索秘境,约定收获平分。途中遭遇强敌,甲修士为掩护乙修士撤退,动用禁术重伤退敌,但自身也受到严重反噬,修为大跌。乙修士独自带着大部分收获逃回,事后只愿分给甲修士少量资源作为‘补偿’,认为甲使用禁术是个人选择,且导致后续探险无法继续,应自负其责。甲则认为乙背弃承诺,见利忘义。”
这个案例涉及契约精神、风险承担、道德义务、乃至“禁术使用”的边界,极具争议性。
进入决赛的两支队伍,一支由几名思维敏捷、家境不错的内门弟子组成,另一支则是以阿土、林小竹为核心,加上两名在初赛中表现出色的外门弟子组成的“法律援助中心联队”。
决赛在修缮一新的试法台举行(避开了之前被雷劈的中心区域),观者如潮,连许多长老都前来观战。云珩真人、吴铁面、甚至伤势未愈的赤无锋都坐在贵宾席。
模拟法庭开始。内门弟子队抽到扮演“乙修士”的辩护律师,阿土他们则是“甲修士”的代理律师。
起初,内门弟子队凭借更流利的口才和更丰富的知识储备(他们特意研究了相关法条和案例),占据了一定优势。他们紧紧抓住“禁术使用违反探险公约”、“甲修士个人选择导致损失扩大”、“乙修士带回资源已属尽责”等点,攻势凌厉。
阿土和林小竹起初有些紧张,但在凌皓平日严格的模拟法庭训练下,他们很快稳住了阵脚。他们没有在“禁术是否违规”这个对己方不利的点上过多纠缠,而是巧妙地转移战场。
林小竹作为主辩,首先强调了探险组队契约的核心是“共同冒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她指出,甲修士使用禁术是在队伍面临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目的是保护队友和尽可能保全探险成果,其动机是为了履行契约的“共同利益”条款,而非单纯的个人选择。她甚至引用了凌皓提出的“天道法则”中关于“紧急避险”和“诚信履约”的精神作为高阶论据。
接着,阿土负责质证和细节攻击。他通过一连串精心设计的问题,引导对方承认:在当时情况下,除了甲修士使用禁术,队伍确实没有其他逃生可能;乙修士在甲修士掩护下成功逃脱并带走了大部分核心收获;乙修士事后并未积极寻找救治甲修士的方法,而是急于分割利益。
然后,林小竹抛出杀手锏——她出示了一份“虚拟证据”(根据案例背景合理推演):一份探险前双方签署的、包含“互相援助”条款的简易魂契残留波动模拟图(由凌皓协助制作,看起来很像那么回事)。她论证,甲修士的行为,正是对“互相援助”条款的履行,而乙修士事后的行为,则构成了对该条款的实质违背。
内门弟子队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他们没想到对方不按常理出牌,不去辩禁术对错,而是上升到契约精神和履行层面,甚至扯出了“魂契”和“天道精神”。他们试图反驳,但林小竹和阿土配合默契,一个从宏观原则论述,一个从细节事实攻击,将对方的论点逐一化解。
自由辩论环节,更是成了“法律援助中心联队”的表演舞台。王砚和苏晴作为辅助队员,也适时插话,提供数据支持或指出对方逻辑漏洞。他们四人如同一架精密的辩论机器,攻守有序,条理清晰,将平日在模拟法庭中被凌皓“虐”出来的本事发挥得淋漓尽致。
最终,在结案陈词中,林小竹以一番情理法交融的陈述,打动了在场许多观众和评委。她不仅要求判决乙修士履行平分收获的契约义务,还提出乙修士应对甲修士的伤势承担部分救治责任,并因其背信行为接受一定的道义谴责。
裁决由凌皓、吴铁面以及另外两位受邀的长老共同做出。经过合议,他们裁定:甲修士在紧急情况下为履行契约共同利益而使用禁术,虽有不妥,但情有可原,且其行为实质上保护了队友和部分成果;乙修士在受益后试图规避主要分配义务,违背契约精神与诚信原则。判决乙修士需将探险收获的六成分给甲修士,并承担甲修士三成疗伤费用。
“法律援助中心联队”大获全胜!
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许多年轻弟子看得心潮澎湃,原来“道理”可以这样讲!原来不用动手,靠嘴巴和脑子也能赢得如此漂亮!原来规则和逻辑的力量,竟然如此迷人!
内门弟子队虽然输了,但也输得心服口服,赛后主动向阿土等人请教。阿土等人经过此役,信心更是大增,隐隐有了独当一面的气质。
这场公开、盛大、精彩的辩论赛(模拟法庭),效果远超预期。它不仅成功选拔和锻炼了一批有潜力的年轻人才,更让“逻辑思辨”、“规则意识”、“依法说理”等观念,以最生动有趣的方式,深入了天枢城众多修士,尤其是年轻一代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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