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昌府的卞家,在当地也算小有名气——倒不是因为家财万贯,而是家主卞老汉一手牛医的本事。牲畜病了,经他一诊一治,多半能起死回生,街坊邻里都得敬他三分。卞老汉年过五旬,膝下只有一女,小字胭脂,长到十六七岁时,已是十里八乡少有的美人。那眉眼生得清灵,眼波流转时像含着一汪春泉,身段窈窕却不纤弱,更难得的是性子聪慧,读书识字过目不忘,针黹女红也样样精巧。
卞老汉把这女儿当成掌上明珠,一心想让她嫁入书香门第、官宦世家,将来能安安稳稳做个体面人。可那会儿的世家大族最讲门第,见卞家是“医牛”的出身,总带着几分鄙夷,说“牛医之女,终究沾着市井气”,任凭卞老汉托了多少媒人,都没人肯点头。眼瞅着胭脂过了十五岁的及笄之年,婚事却迟迟没个着落,卞老汉急得夜里睡不着,胭脂自己也悄悄在绣帕上绣过几对鸳鸯,绣完又怕人看见,匆匆藏进箱底。
卞家对门住着个庞媳妇,姓王,性子活络得很,说话爱开玩笑,没什么大家闺秀的规矩,却和胭脂格外投缘。胭脂平日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闷了就找王氏说话,从女红样式聊到巷子里的新鲜事,倒也解了不少闺中寂寞。
这年暮春的一天,王氏在卞家陪胭脂说了半晌话,临走时胭脂送她到门口。两人正站着道别,忽然有个少年从巷口走过——一身月白色的素衣,头戴同色的小帽,身姿挺拔,眉眼温雅,走在满是尘土的巷子里,竟像一汪清水般干净。胭脂的目光不由自主地黏了上去,眼波跟着少年的身影转了半圈,直到少年走过拐角,她还站在原地望着,连王氏喊了她两声都没听见。
王氏早把她的神情看在眼里,凑到她耳边打趣:“我的好妹妹,就凭你这模样、这心思,要是能嫁给这样的人,这辈子才算没白活吧?”胭脂被说中心事,脸颊“唰”地红透,从耳根一直烧到脖子,低着头揪着衣角,半天没说出一个字。王氏又追问:“你认得这小伙子不?”胭脂轻轻摇了摇头:“不认得。”“这是南巷鄂家的秀才,叫鄂秋隼,他爹以前还是个举子呢。”王氏压低声音,说得绘声绘色,“我以前跟他家住一个巷子,知根知底——这孩子性子软和,说话都带着几分温吞,是个难得的好脾气。最近穿着素衣,是因为他媳妇刚没了一年,还在守孝呢。你要是真有意思,我去帮你递个话,让他找个媒人来提亲?”胭脂还是没说话,只轻轻咬着嘴唇,王氏看她这模样,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转身回了家。
可这之后过了好几天,一点动静都没有。胭脂心里七上八下的:一会儿猜王氏是不是忘了这茬,根本没去传话;一会儿又想,鄂家是举子之后,算半个官宦人家,会不会嫌自己家是牛医,不肯屈尊来提亲?她越想越烦,坐在绣架前,针戳歪了好几次;吃饭时扒拉两口就放下,夜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满脑子都是那个穿素衣的少年身影。没几天,她就瘦了一圈,脸色也变得苍白,后来竟发起低烧,浑身没力气,连下床都费劲。
王氏听说胭脂病了,赶紧拎着一篮鸡蛋来看她。一进房就见胭脂躺在床上,眼窝都陷下去了,赶紧坐在床边问:“好妹妹,你这是怎么了?前几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病成这样?”胭脂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我也不知道,就是那天送你走后,心里总觉得闷得慌,后来就越来越不舒服,现在这样,怕是熬不了多久了。”王氏盯着她的脸看了半晌,忽然凑到她耳边,小声问:“我家那口子去外地做买卖还没回来,之前跟你说的鄂秀才,我还没来得及给他递话。你这病,该不会是为这事愁的吧?”胭脂的脸一下子又红了,埋在枕头上半天没抬头。
王氏见她这反应,心里就有了数,故意逗她:“要是真为这事,都病成这样了,还有啥好害羞的?不如我先让他夜里来跟你见一面,他难道还能不肯?”胭脂猛地抬起头,叹了口气,声音轻得像蚊子叫:“事到如今,我也顾不上羞耻了。要是他不嫌弃我家出身,就正经找媒人来提亲,我这病自然就好了;可要是私下偷偷见面,那万万不行!”王氏点点头,说“我知道了”,就起身走了。
谁也没料到,王氏年轻时跟隔壁的书生宿介好过。那会儿两人都是半大孩子,不懂事,偷偷好了一阵;后来王氏嫁了庞家,宿介还没死心,总趁庞老汉出门做买卖的时候,偷偷来找她续旧情。这天晚上,宿介正好又溜到了王氏家里。王氏想起白天胭脂的事,觉得好笑,就跟宿介说了——说胭脂看上了鄂秋隼,还盼着人家来提亲,自己跟她开了个玩笑,她还急了。说着说着,王氏随口加了句:“你要是碰见鄂秀才,要不就帮我提一嘴这事儿?”
宿介早就听说卞家的女儿长得标致,只是没见过真人。这会儿听王氏这么一说,心里顿时动了歪心思——他知道胭脂病着,又盼着跟鄂秋隼好,这不正是个可乘之机?他想跟王氏商量,让她帮自己骗胭脂,又怕王氏吃醋闹起来,只好装作随口问问,拐弯抹角地打听胭脂家的情况:窗户朝哪边开、夜里一般谁守着、胭脂住哪间房,问得详详细细。王氏没多想,顺着他的话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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