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醒来时,屋里静悄悄的。
江流睁开眼,阳光透过破旧的窗棂,在地上投下几道斑驳的光影。他动了动身子,感觉身边空荡荡的,伸手一摸,被褥上还残留着一点淡淡的余温——是林雪昨晚躺过的地方。
那点温度不高,却像羽毛似的,轻轻搔在他心上,有点痒,有点暖,还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滋味。像是寒冬里凑近火炉的暖意,又像是小时候攥在手里舍不得吃的糖,甜丝丝的,带着点让人安心的踏实。
他坐起身,环顾这间小小的屋子。墙壁有些斑驳,贴着几张孩子们的奖状,边角都卷了起来,看得出来被细心抚平过好几次;一张掉漆的木桌摆在墙角,上面放着一个豁了口的搪瓷盆,盆沿还沾着点没洗干净的粥渍;屋顶的灯泡用了好些年,拉线开关的绳子都磨得发亮,一拉就“吱呀”作响……
处处都透着简陋,甚至可以说寒酸。
江流的心猛地沉了一下。
这就是他和林雪,和三个孩子住了十几年的家?
虽然记不起过去的细节,但看着眼前的一切,他能想象出这些年日子过得有多紧巴。
林雪那么好的姑娘,十九岁就跟着他,没穿过几件像样的新衣服,脸上总带着点操劳的倦意,却从没在他面前抱怨过一句;三个半大的小子,穿的衣服不是大宝穿了给二宝,就是袖口磨破了补块布,可一个个都长得壮实,眼神清亮……
一股强烈的愧疚感涌上心头,像块石头压得他喘不过气。他以前……是不是太没用了?让他们跟着自己受了这么多苦。
“得赶紧好起来。”江流攥紧了拳头,指节泛白,心里暗暗发誓,“得好好挣钱,给林雪扯块好布做件新衣裳,给孩子们买带图案的新球鞋,换张大点的桌子,让他们吃饭不用再挤得胳膊碰胳膊。”
就在这时,他忽然想起了什么——脑袋里那支金灿灿的毛笔。
昨天车祸前,就是那道刺眼的金光晃了他的眼,才让他撞了树。后来在医院,夜里半梦半醒间,那支笔的影子总时不时冒出来,带着点神秘的意味。
这个念头刚冒出来,他只觉得手心一沉,一支笔凭空出现在了他的手掌里。
“卧槽!”江流吓了一跳,手一抖差点把笔扔出去,心脏“砰砰”跳得像要撞碎胸膛。
他定了定神,低头看向掌心。
正是那支笔。笔杆通体金黄,刻着繁复又古朴的花纹,摸上去冰凉凉的,带着金属的质感,沉甸甸的很压手。笔尖不知道用的什么动物的毛发,有种说不清的韵味,阳光下,这支笔整体泛着柔和的光泽,不像普通金属那样刺眼,反倒像蒙着一层温润的玉光,看着就不是凡物。
江流眨了眨眼,又捏了捏自己的胳膊,清晰的痛感告诉他不是在做梦。
虽然这事儿透着邪乎,但他一个跑遍大街小巷、手机里存着好几本网络小说的现代人,接受度还算高。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小说里不都写过这种奇遇?什么系统啊、法宝啊,说不定他这也是撞上了。
他把毛笔凑到眼前,翻来覆去地看。这金灿灿的样子,莫不是纯金做的?是古董吗?
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江流的心跳瞬间快了几拍。黄金啊!古董!这么一大支,得值多少钱?够给林雪买个带花样的金镯子了,够给孩子们换张大床了,够把这破屋的墙重新刷一遍了……
他越想越激动,忍不住学着电视里鉴宝的样子,把笔尖凑到嘴边,用牙使劲咬了一下。
“嘎吱”一声轻响,牙床都有点发麻。
江流赶紧把笔拿下来,对着光仔细看——笔杆上光溜溜的,连个牙印都没有,依旧是那副精致模样。
“靠!”他低骂一声,心里的激动像被泼了盆冷水,“搞了半天不是黄金啊。”
他这辈子没买过黄金,但也听人说过黄金软,用牙能咬出印子。看来这玩意儿只是长得像黄金,其实是别的啥金属。
白高兴一场。
那是古董!可是这个我真的不懂啊!
江流有点泄气,拿着笔挥了挥,又在被子上划了划,没什么特别的反应,既没冒金光,也没出现什么神奇的文字,就像一支普通的、长得花哨点的笔。
他又研究了半天,试着按、拧、拔,笔杆严丝合缝,怎么都弄不开,更别提写字了——它连笔帽都没有,笔尖不知道是什么动物毛发,散发着莹莹的微光,却不见上面有一点墨水的痕迹。
“搞什么名堂?”江流皱着眉,把笔放在手里掂量,“难道就是个长得好看的摆设?还是……得念咒语?”
他试着清了清嗓子,小声嘀咕:“芝麻开门?”
笔没反应。
“菠萝菠萝蜜?”
还是没反应。
就在他对着一支笔念念有词,自己都觉得有点傻的时候,“吱呀”一声,房门被推开了。
林雪端着一个搪瓷碗走进来,额前的碎发有点乱,脸颊带着点跑动后的红晕,看到江流醒了,脸上立刻露出笑容:“醒啦?我刚送大宝二宝去学校,小宝也送到幼儿园了,省得在家闹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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