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的车队也陆续停下来。
那群粉丝从车里钻出来,有的举着手机,有的举着手牌,站在公路边朝山上张望。
“袁朗要上山?”
“这是私人地盘吧?”
“是不是拍戏?”
议论声隔着几十米,隐隐约约传过来。
沈恪重新戴上墨镜。下车后绕到副驾驶,拉开门,做出请的动作。
林晚星下来,站在他旁边。
一辆白色的小型观光电车从山上开下来,停在入口处。
“是林小姐吧?请上车!”
沈恪握着她的手上了电车。
林晚星回头看了一眼。
山脚下,那群粉丝还没散,灯光在夜色里闪闪烁烁,像一道守护的光。
电车沿着盘山道往上走,绕过一片密林,视野忽然撕开。
山脚下,小小的码头悄然探进海里,旁侧泊着一艘白色游艇。
船身莹白,锚链轻垂,在暮色里随浪轻晃,像片浮在水面的落叶,不张扬,却稳稳停在岸边。
再往上,半山庄园嵌在山脊最显眼处,整栋建筑如切割整齐的水晶,浅灰石材配深色玻璃幕墙,暮色中泛着冷光,线条利落,却没有半分暖意。
电车停在大门前,六米高的铜门缓缓敞开,车轮碾过石板路的沉闷声响,在空旷里格外清晰。
前院镜面水景映着楼宇与晚霞,几棵黑松苍劲挺拔,修剪得一丝不苟。
穿过中庭,无边泳池的金箔马赛克池底泛着微光,与海面波光交融难辨
。主楼正门敞开,挑高的玄关里,水晶灯洒下细碎光芒,蓝宝石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皮革墙面嵌着金属线条,精致得堪比杂志封面,却无半分家的烟火气。
林晚星站在大厅中央,觉得冷。
爸爸一辈子省吃俭用,一分一分攒下的家业,自己从来舍不得这样挥霍。可如今,这房子里住着的,却是害死他的人。
恨意从心底涌上来,顶得她胸口发闷。她的手开始抖。
一只温热的手握住了她的手。
沈恪没看她,只是握着,掌心贴着她冰凉的手背,拇指轻轻蹭了一下。
她的呼吸慢慢稳了。
“林国栋”从楼梯上走下来。
一身白色休闲服,料子很软,走起路来衣角轻轻飘。他脸上挂着笑,温和从容,像个慈祥的父亲。
但那双眼睛,平静得像一潭死水,看不见底,也看不见任何情绪。
“乖女儿,欢迎回家。旁边这位是?”
沈恪摘下墨镜和口罩。
黎曼站在楼梯上,愣了一下,眯着眼看了好几秒,才认出来。
“哟,沈医生?”她笑着走下来,语气热情得像在接待贵客,“你这打扮,我差点没认出来。怎么,来我们这儿走秀啊?”
沈恪笑了一下,不深不浅。他看向“林国栋”,语气随意,“林先生,我和晚晚这次来,就是想陪您去医院复查的。药还在规律服用吗?”
“林国栋”哈哈笑了两声,声音在空旷的大厅里回荡。
“早知道宝贝女儿能陪我复查,我前两天就不去了。”他转头对黎曼说,“去把检查结果拿来,给沈医生看看。”
黎曼收回笑容,转身走了。
管家引着他们往里走,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拐进一楼的家人餐厅。
餐厅不大,四十来平。暖光从天花板的灯槽里漫出来,照在大理石桌面上,光可鉴人。六把高背丝绒椅对称摆着,不像吃饭,倒像开会用的。
“林国栋”坐主座,林晚星和沈恪坐他左边,黎曼和林旭晨坐右边。
晨晨穿着深蓝色的小西装,头发梳得整整齐齐。他坐在椅子上,背挺得很直,手放在膝盖上,一动不动。不玩手机,不东张西望,不看任何人。
像个精致的瓷娃娃。
菜很快上齐了。八菜两汤,摆盘精美,每道菜都像艺术品。
林晚星夹了一块排骨,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味道寡淡。像吃了一口好看的包装纸。
“林国栋”问了几句学业,林晚星答了,两个字三个字地往外蹦。
沈恪低头看黎曼递过来的化验单,一页一页看得仔细。
餐桌上安静得只剩筷子碰碗沿的声音。
晨晨夹菜的动作很标准,像被训练过的,夹多少,放嘴里,嚼几下,咽下去。不抬头,不说话,没有任何多余的表情,像被施了魔法。
林晚星看了他一眼,心口像被人揪了一下。
她想起以前晨晨坐在餐椅上,把饭粒糊得满脸都是,举着勺子喊人喂。只有玩手机的时候才能安静片刻。
现在他坐在那里,像个被按下静音键的机器。
她放下筷子,站起来。
拿起桌上那瓶红酒,倒了半杯,双手端着,走到“林国栋”面前。
“爸,”她说,声音很轻,“我敬您一杯,节日快乐!”
她的双手端着酒杯。
左手小指和无名指之间,夹着一粒白色的药片。
她端起酒杯的时候,左手小指轻轻一弹。
药片落入酒里,沉下去,化了。酒杯中起了一串白色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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