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 郑福连忙上前,“这位苏姑娘说能治好您的伤。”
老大夫不悦地哼了一声:“胡闹!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给公子看病了?”
苏清欢没有理会老大夫的嘲讽,径直走到床边,仔细观察着男子的腿部。他的右腿缠着厚厚的绷带,绷带边缘渗出暗褐色的脓血,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她伸出手,想要触碰绷带,却被老大夫拦住:“放肆!公子的金贵之躯,岂是你能随便碰的?”
“不让我看伤,如何治病?” 苏清欢冷冷地回视着老大夫,“若是耽误了病情,你担待得起吗?”
老大夫被她问得一噎,竟一时说不出话来。床上的男子却睁开了眼睛,声音虚弱却带着一丝威严:“让她看。”
苏清欢不再犹豫,小心翼翼地解开绷带。绷带下的伤口触目惊心,皮肉翻卷,已经开始溃烂,周围的皮肤红肿发烫。更让她心惊的是,伤口深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蠕动。
“有蛆虫!” 一个仆妇尖叫起来。
老大夫脸色煞白,喃喃道:“不可能…… 我用了最好的金疮药,怎么会……”
苏清欢没有说话,从袖中取出那只青铜小鼎,对郑福说:“取一盆干净的温水,再拿一把最锋利的小刀,用烈酒消毒。”
郑福虽然疑惑,但还是立刻吩咐下去。很快,温水和小刀都备齐了。苏清欢将青铜小鼎放在桌上,倒入温水,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小块随身携带的生姜 —— 这是刚才在马车上吃面时,她偷偷藏起来的。
“你要做什么?” 老大夫警惕地问。
苏清欢没有回答,只是将生姜切成薄片,放入温水中浸泡。然后,她拿起消毒好的小刀,对床上的男子说:“公子,接下来会很痛,你忍一下。”
男子咬紧牙关,点了点头。
苏清欢深吸一口气,手持小刀,小心翼翼地靠近伤口。就在刀尖即将碰到皮肤时,她手腕一翻,用刀背轻轻拍打伤口周围的皮肤。随着 “啪啪” 的声响,几条白色的蛆虫从伤口深处钻了出来。
“快!用姜水冲洗!” 苏清欢喊道。
旁边的仆妇连忙端起姜水盆,按照苏清欢的指示,用干净的布蘸着姜水,轻轻冲洗伤口。神奇的是,原本躁动的蛆虫遇到姜水,立刻蜷缩起来,不再动弹。
“这…… 这是什么法子?” 老大夫看得目瞪口呆。
“以毒攻毒罢了。” 苏清欢淡淡道,“蛆虫喜腥恶辣,生姜性温味辣,正好能逼出它们。” 她一边说着,一边仔细检查伤口,“幸好发现得及时,伤口还没有深入骨髓。只是……” 她顿了顿,看向老大夫,“这金疮药里,恐怕被人动了手脚。”
老大夫脸色大变:“你胡说!这药是我亲自配制的,怎么会……”
“是吗?” 苏清欢拿起一块刚才从伤口上取下的腐肉,放在鼻尖闻了闻,“这腐肉上除了脓血的臭味,还有一股淡淡的甜腥味,像是…… 蜜糖渍过的乌梅?”
老大夫的脸色瞬间变得惨白,踉跄着后退一步:“你…… 你怎么会知道?”
“因为正宗的金疮药,应该用蜜渍梅子调和,” 苏清欢站起身,目光锐利地扫过在场的所有人,“而有人却偷偷将梅子换成了乌梅,还故意让药包受潮。乌梅味酸,与血竭、乳香相克,不仅不能止血,反而会加速皮肉腐烂。再加上潮湿的环境,自然就生了蛆虫。”
她的话像一颗炸雷,在房间里炸开。所有人都惊呆了,尤其是定安侯府的仆妇们,面面相觑,不知该信谁的。
床上的男子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再睁开时,眼中已无痛苦,只剩下冰冷的杀意:“郑福,把张大夫带到书房去,我要亲自审问。”
“是!” 郑福立刻上前,架住浑身瘫软的老大夫。
男子这才看向苏清欢,眼神复杂:“多谢姑娘救命之恩。不知姑娘高姓大名,为何会流落到破庙?”
苏清欢知道,是时候说出自己的故事了。她定了定神,将早已编好的借口娓娓道来:“民女苏清欢,本是苏府三小姐。只因生母早逝,继母容不下我,便捏造罪名,说我偷了府里的传家宝,将我和丫鬟春桃赶出府。路上遇到山匪,侥幸逃脱,却不慎摔下山坡,醒来时就在破庙了。”
她一边说,一边观察着男子的反应。只见他微微蹙眉,似乎在思考什么。
“苏府?” 男子喃喃道,“可是那个在京中开绸缎庄的苏府?”
“正是。”
男子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笑:“原来如此。苏姑娘,你不仅救了我的命,还揭露了府中的内鬼,这份恩情,定安侯府记下了。只是不知姑娘接下来有何打算?”
苏清欢心中一喜,知道自己的机会来了:“民女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只求能有一处安身之所,让民女和丫鬟能活下去。”
男子点点头:“既然如此,姑娘可愿留在侯府,做一名厨娘?我看你刚才处理伤口时,临危不乱,想必也懂些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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